润和软件: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12-25
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15-172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
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 2015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五)
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15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周红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19 名 ,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160,775,9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887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 16 名,代表股份数为 143,109,7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95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名,代表股份数为 17,666,1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323%。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因此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共计 51,795,37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4.4609%。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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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股份数为 26,712,02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578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润和南京软件外包园投资有限公
司向南京润宏置业有限公司转让江苏润和南京软件外包园置业有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794,8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99.999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6,711,5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51.5713%;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0%。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阚赢律师、邓逸平律师到会见证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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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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