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1-11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增资参股苏州博纳讯动软件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共计 1,650 万元人民币,通过增资的方式,获得苏州博
纳讯动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纳讯动”、“标的公司”)15%的股权。经
审核,我们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将博纳讯动在金融、电力等领
域对行业客户云计算需求的深度理解与领先的产品及解决方案交付能力,与润
和软件本身在金融、电力行业具有的非常丰富的行业资源一并形成协同,双方
可以配合打造“行业+云”的具备差异性的行业解决方案,并一起建设和完善品
牌和销售网络。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本次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3、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经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审计机构及其经办审计
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当事方无关联关系,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
冲突,审计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4、本次交易价格综合考虑了博纳讯动的产品服务、业务规模、业务模式、
团队及运营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博纳讯动业务与公司客户、渠道资源整合后的价
值,及公司金融云战略布局的需要等因素,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现有股东协商后
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本次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或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共计 1,650 万元人民币,通过增资的方式,
获得博纳讯动 15%的股权。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顺颐 杜宁宁 洪 磊
骆 威
2016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