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软件:关于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6-01-20
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16-005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 月 20 日,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软件”、“公
司”)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云”)正式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建立金融行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阿里云将在金融行业领域展开基
于阿里云计算平台、云产品及业务的多方面密切合作,通过共享各自领域的优质
资源,深度整合双方产品和解决方案,为金融行业客户提供端到端的“一站式”
金融信息化解决方案,实现双方在金融行业共同的战略合作远景规划。现将协议
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转塘科技经济区块 16 号 8 幢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兆禧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 年 4 月 8 日
阿里云在杭州、北京和硅谷等地设有研发中心和运营机构。阿里云的目标是
打造互联网数据分享第一平台,成为以数据为中心的云计算服务公司。在未来的
互联网中,云计算将会成为一种随时、随地,并根据需要而提供的公共服务。高
效的绿色数据中心以及能支持不同互联网应用的大规模分布式存储和计算是营
造下一代互联网服务平台最基本的核心技术。阿里云致力于打造公共、开放的云
计算服务平台,借助技术的创新,不断提升计算能力与规模效益,用互联网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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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帮助客户便捷地按需获取阿里云的云计算产品与服务。
阿里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与公司发生交易。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的
双方在沟通中建立起基于甲方计算平台、云产品及业务进行多方面合作的合
作意向,双方愿意共享各自领域的优质资源,在双方合作的业务领域形成合力,
共同拓展市场。双方将在合作中相互理解和支持,整合双方各自优势资源,实现
双方跨越式的合作。
(二)合作关系
经友好协商,双方自愿达成“金融行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且互相认可
对方为金融行业领域的优先战略合作方。
“金融行业战略合作伙伴”:指合作双方在金融行业有共同的战略合作远景
规划,双方产品和解决方案深度整合,为金融行业客户提供端到端的“一站式”
金融信息化解决方案。
1、甲方同意在产品/服务定价方面给予乙方战略合作伙伴级别的定价方案,
在品牌/市场推广方面给予乙方优先支持;
2、乙方在技术及运维模式匹配相关保证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并推荐使用甲
方的云计算平台,向客户优先提供基于甲方计算平台的产品。
(三)合作范围
双方利用各自的技术、人才、行业、渠道、平台等优势,在金融行业领域展
开密切合作,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基于甲方在 Iaas、Paas 领域的优势及乙方在 Saas 领域的优势,双方向金
融领域客户推广相关基于云的运营服务;
2、基于甲方的云计算平台、云产品及业务,开展进一步的技术研发、技术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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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市场资源共享,双方积极导入金融行业客户,建立乙方自有资源和
甲方平台相结合的市场推广机制,利用各自领域优势,通过市场活动加深合作关
系,促进双方品牌的共同推广;
4、双方协同努力,致力于引领“金融产品云端化、金融机构云端化、金融
服务云端化、金融创新云端化、金融风险控制云端化”的行业发展方向。
(四)协议的生效、合作期限及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2、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双方在合作期限届满前 3 个月,双
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署新的合作协议。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对本合作协议书之具体合作
项目、合作方式、定价方式、权利义务等事宜,进行书面正式确认或变更。
三、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阿里云的战略合作,旨在建立双方“金融行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通过结合双方在金融行业领域的优势,形成双方优质资源的互补整合与资源共享,
基于阿里云计算平台、云产品及业务,共同为金融行业客户提供金融信息化服务,
共同推进技术研发和创新、市场拓展和品牌推广。
本次公司与阿里云的战略合作,将开拓公司金融 IT 运营服务业务,丰富公
司金融 IT 服务的交付模式和核心竞争力,增加公司金融 IT 业务的影响力,进一
步推动公司金融信息化服务从传统的线下服务转型升级到线上服务,进一步促进
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的增长,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与阿里云的战略合作对公司近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暂无重大
影响。本次战略合作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合作事
项而对阿里云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协议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
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本次
战略合作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无法准确预计,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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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阿里云与润和软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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