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3-25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
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基于独立判断,就
上述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
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
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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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杜宁宁 洪 磊 杨春福
刘晓星
2016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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