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公司填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内容如下: 本公司/本人作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 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承诺人:江苏润和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周红卫) (姚 宁) 2016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