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软件:关于实际控制人暨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2016-12-30
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16-172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暨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股东周红卫、姚宁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和软件”)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暨一致行动人周红卫先生、姚宁先生关于减持公司
股份的告知函:姚宁先生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 3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周红卫先生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3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具
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姚宁 大宗交易 2016.12.27 27.00 345 0.96%
周红卫 大宗交易 2016.12.29 27.00 735 2.05%
合计 — — — 1080 3.02%
周红卫先生和姚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两人共同控制的江
苏润和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自周
红卫先生、姚宁先生及润和投资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次减持事
项发生之前,其各自及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公司股
本变动导致下降:周红卫先生持股比例由 8.25%下降至 8.24%,姚宁先生持股比
例仍为 3.89%,润和投资持股比例由 17.51%下降至 17.48%。周红卫先生和姚宁
先生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由 29.65%下降至 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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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卫先生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2.07%;
姚宁先生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0.97%;润和
投资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因公司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累计
减少 0.03%。周红卫先生与姚宁先生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自上次披露《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少 3.07%。(以上累计减持比例已包含本次披露的减
持情况。)
(注:本公告中比例(%)合计数如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的原
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9,471,033 8.24% 22,121,033 6.18%
周红卫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367,758 2.06% 17,758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103,275 6.18% 22,103,275 6.18%
合计持有股份 13,909,000 3.89% 10,459,000 2.92%
姚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77,250 0.97% 27,250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31,750 2.92% 10,431,750 2.92%
合计持有股份 62,553,000 17.48% 62,553,000 17.48%
润和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2,553,000 17.48% 62,553,000 17.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相关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减持股东周红卫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姚宁先生为公司副董事
长,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严格遵守《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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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
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周红卫先生同时严格遵守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捷科智诚
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时的承诺:本人于润和软件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以现金认购所取得的润和软件股份,自该股份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
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润和软件回购。由于润和软件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而增
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日期进行锁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监管部门对本人持有的股份有其他锁定要求的,本人
亦将遵照执行。”
4、本次减持后,润和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周红卫先生和姚宁先生仍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暨一致行动人。
5、润和投资、周红卫、姚宁共同承诺:其在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
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6、股东本次减持主要基于资金需求,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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