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软件: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7-01-06
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17-006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5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
【2017】第 3 号),具体内容如下:
“2017 年 1 月 4 日,你公司直通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同意调整重组交易对手方股权质押方案,提前解除重组交易对手方王
杰和宁波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宏创”)与公司控
股股东江苏润和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科技”)的股权质押关
系,并解除润和科技在上述解质押股票范围内为王杰和宁波宏创的盈利补偿义务
所相应承担的担保责任。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王杰和宁波宏创解除质押的具体原因和解除质押后对相关股份
的安排,解除质押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和依据,提前解除股权质押和担保责任是
否属于变更重组方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业绩补偿承诺
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规定;
2、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北京捷科智诚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承诺的实现
情况,以及实现业绩承诺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同时,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北京联创
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承诺的实现情况,以及剩余业绩考核期
(2016 年~2018 年)实现业绩承诺是否存在重大风险;
3、补充披露提前解除上述股权质押关系和担保责任后,公司和重组交易对
手方拟采取的保障重组业绩补偿(包括利润承诺、应收账款承诺和减值测试涉及
的补偿)义务履行的具体措施,以及相关措施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进行说明,同时请独立财务顾问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
明确意见,并在 1 月 10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要求,积极准备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