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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和软件: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7-12-06  

						    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17-123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润和软件”)
    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润和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润和投资”)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润和投资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本次增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成交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比例
增持股东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元/股)    (股)        (万元)      (%)

润和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17.12.6       10.36     1,536,578      1,592.19      0.21%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周红卫先生和姚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两人共同控制的润
    和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润和投资         125,106,000               17.49%         126,642,578              17.70%

  周红卫          44,242,066                6.18%           44,242,066              6.18%

   姚宁           20,918,000                2.92%           20,918,000              2.92%

   合计           190,266,066               26.59%         191,802,644              26.81%

           3、资金来源: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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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增持的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是公司控股股东润和投资基于对公司业绩成长和发展前景的坚定
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同时,润和投资计划自 2017 年 12 月 6 日起六个月内(包含本次增持之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通过证券账户或证券、信托等资产管理计划)择机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次增持在内),增持所需资金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增持不
设定价格区间。

    三、其他说明
    1、润和投资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润和投资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润和投资、周红卫、姚宁共同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完成后 6 个
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5、公司将持续关注润和投资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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