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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和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2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经认真审阅胡传高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其任职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经了解,胡传高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以及专业素养,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
德,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履职要求;
    3、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胡传高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胡传高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洪 磊                      杨春福                    刘晓星




________________
     周 斌




                                                      2019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