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软件: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4-12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保护公司资
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
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
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
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
行,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
部控制制度,并基本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和执行,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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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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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传刚 赵 澍 王媛媛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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