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28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
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 2020 年 3 月 2
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我们对于《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
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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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福 刘晓星 葛素云
2020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