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软件: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7
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20-089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和软件”)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和 2020 年 1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和《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15:30 在南京市雨
花台区软件大道 168 号 2 幢西二楼智能化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
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周红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83,119,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7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0,437,98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1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2,681,8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9%。参加会议的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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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 2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2,725,3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94%。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796,410,841 股,通过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486,289 股。
故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79,924,552 股。】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087,3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99.9609%;反对 3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0.03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692,8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2397%;反对 3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3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谢文武律师、张若愚律师到会见证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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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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