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软件:关于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1-04-29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1]215Z001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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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和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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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担保及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4
关于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1]215Z0011 号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润和软件)2020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1]215Z0040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
的润和软件管理层编制的《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
关规定编制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是润和软件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
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润和软件管理层编制的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9 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
其审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润和软件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润和软件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润和软件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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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的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润和软件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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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润和软件容诚专字[2021]215Z0011 号关于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之签字盖
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褚诗炜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孔令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 丹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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