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20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和软件”、“上市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并基于独立判断,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们事前对公司拟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做了审查,我们认
为:公司增加的与润芯微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属于公司
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
展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建立在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符合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遵循了公平、
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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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福 刘晓星 葛素云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