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红宇新材 公告编号:(2012)014号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红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晓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叶盛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2011.12.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729,399,827.86 353,484,465.55 106.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615,506,669.11 205,827,375.00 199.04% (元) 股本(股) 96,000,000.00 72,000,000.00 3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41 2.86 124.28% (元/股)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1,773,884.96 -241.8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44 -206.36% (元/股) 2012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46,006,562.46 1.4% 171,234,513.09 23.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455,119.47 -36.71% 35,304,337.00 14.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50% 0.37 -14.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50% 0.38 -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2% -2.98% 11.52% -6.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01% -2.75% 9.17% -6.23% 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1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6,918,239.18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59,407.2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合计 7,177,646.38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25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1,321,819 人民币普通股 1,321,81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球视野股票 1,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八组合 1,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 招商银行-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 907,777 人民币普通股 907,777 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 810,297 人民币普通股 810,297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646,117 人民币普通股 646,1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554,335 人民币普通股 554,335 张庚娣 446,060 人民币普通股 446,060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晋信保利二号 385,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5,000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本期解除限 本期增加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售股数 限售股数 朱红玉 21,496,548 0 0 21,496,548 IPO 前发行限售 2015 年 8 月 1 日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 17,734,652 0 0 15,622,652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公司 任立军 10,748,274 0 0 10,748,274 IPO 前发行限售 2015 年 8 月 1 日 北京兆星创业投资有限 2,687,068 0 0 2,687,068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公司 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 2,418,362 0 0 2,130,362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2,400,000 0 0 2,400,000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韦家弘 2,230,267 0 0 2,230,267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刘德福 2,042,172 0 0 2,042,172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2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刘运君 1,545,064 0 0 1,545,064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朱红专 1,477,888 0 0 1,477,888 IPO 前发行限售 2015 年 8 月 1 日 薛莱 1,383,840 0 0 1,383,840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边边 1,343,534 0 0 1,343,534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曾林 1,343,534 0 0 1,343,534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赵乔干 821,235 0 0 821,235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谢英丽 806,121 0 0 806,121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旷青莲 728,868 0 0 728,868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李传铜 698,638 0 0 698,638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何建军 639,858 0 0 639,858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万建林 470,237 0 0 470,237 IPO 前发行限售 2015 年 8 月 1 日 谭瑶 335,884 0 0 335,884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张倩 268,707 0 0 268,707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肖好晨 268,707 0 0 268,707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涂南荣 134,353 0 0 134,353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郭亮辉 134,353 0 0 134,353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张湘梅 134,353 0 0 134,353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邹月灿 107,483 0 0 107,483 IPO 前发行限售 2013 年 8 月 1 日 合计 72,000,000 72,000,000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为72,939.98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37,591.54万元,增幅为106.35%,主要是由于货币资 金、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增长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2,176.66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28,405.32万元,增幅753.19%,主要是由于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3,041.94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减少2,327.97万元,降幅43.35%,主要是由于公司应收票 据到期承兑和背书支付货款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预付账款金额为1,542.63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899.29万元,增幅为139.79%,主要是由于预付土地定金 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8,899.10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7,585.08万元,增幅67.04%,主要是由于公司下游 客户多为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其货款结算流程长且审批程序复杂导致货款回笼较慢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28.48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269.02万元,增幅452.46%,主要是由于预付往来款 和投标保证金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为4,299.15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377.42万元,增幅47.14%,主要是由于原材料采购增加 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4,627.81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483.24万元,增幅47.17%,主要是由于公司二期项 3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目增加投入所致。 2、负债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为11,389.32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减少3,376.39万元,降幅为22.87%,主要是由于偿还银行 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50.67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减少155.67万元,降幅为75.44%,主要是由于公司支付 上年末计提职工薪酬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为635.79万元,较上年度期末下降1,419.75万元,降幅为69.07%,主要是由于公司缴纳上 年末计提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224.82万元,较上年度期末下降105.19万元,降幅为31.87%,主要是由于公司支付 上年末计提运费所致。 (3)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的股东权益总额为61,550.67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40,967.93万元,增幅为199.04%,系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增加股本和资本公积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股本余额为9,600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2,400万元,增幅为33.33%,主要是由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 加股本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38,901.05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35,037.50万元,增幅为906.87%,主要是由于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溢价部分增加资本公积所致。 (4)损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营业税金及附加141.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1.94万元,增幅77.46%。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收 入增长导致应交增值税及对应营业税金附加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管理费用1,470.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27.21万元,增幅40.95%。主要是由于公司上市费用和 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196.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0.36万元,增幅2924.83%。主要是由于公司应收账 款增加导致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外收入718.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4.88万元,增幅77.98%。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到宁乡县 金洲新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基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77.3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123.05万元,降幅241.81%,主 要是公司下游客户多为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其货款结算流程长且审批程序复杂导致货款回笼较慢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步推进,销售收入和利润继续保持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234,513.09 元, 同比去年同期增长23.06%;营业利润为33,689,804.2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36%;利润总额为40,867,450.63元,比去年同 期增长12.5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5,304,337.0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45%。 2、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创新营销模式,倡导节能理念,加速营销网络的建设,提高应用技术的节能效益和稳定性,提升 服务质量,紧紧抓住火电、水泥、矿山等高耗能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的市场机遇,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磨球和衬 4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板收入持续增长。2012年1-9月,磨球实现营业收入147,702,126.97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31%;,衬板实现营业收入 20,594,843.1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22 %。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新产品,为公司保持技术优势和行业领先地位提 供有力保障。 3、未来经营的重要风险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1)经济形势对行业发展不确定性风险:全球及中国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包括火电、水泥、矿 山等在内的基础产业,公司下游客户的生产规模和增长速度均受到一定影响。但由于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继续推进,火电、 水泥、矿山等行业对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的新产品新技术的需求很大,从而保证了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由于资金流动性紧缩, 基础行业的资金较为紧张,影响了公司业务的扩张速度。 (2)业务并购风险: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开始采用企业并购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企业影响力。在并购完成 以后,公司将面临人员、管理体制、业务发展等多方面的整合工作,是否能达到并购预期的协同效应,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 (3)新产品研发风险: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在矿山和水泥行业研发新产品,但是研发的新产品能否达到设计水 平,满足客户要求,尚存在不确定性。 4、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和关键技术人员等不存在重大变化。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2012 年 8 月 1 日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 2011 年 06 月 朱红玉、任立军 —— 2015 年 8 月 正在履行 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08 日 1日 本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若相关部门要求红宇新材为员工在补缴 发行前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朱红 2011 年 06 月 朱红玉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玉愿在毋需红宇耐磨支付对价的情况下 08 日 承担所有相关补缴金额或罚款金额 2011 年 6 月 8 日,红宇新材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朱红玉和任立军分别签署了 发行时所作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 1、不会直接或间接进行对与红宇新材生 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 不会直接或间接新设或收购从事与红宇 2011 年 06 月 朱红玉、任立军 新材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08 日 等经营性机构,不自己或协助他人在中国 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红宇 新材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 业、项目或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以避免 对红宇新材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 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5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2、无论是由朱红玉和任立军或朱红玉和 任立军控制的其他企业研究开发、引进的 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红宇新材生产、经 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红宇新材有优 先受让、生产的权利。 3、朱红玉和任立军或朱红玉和任立军控 制的其他企业如拟出售与红宇新材生产、 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 红宇新材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朱红玉和 任立军保证自身或朱红玉和任立军控制 的其他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 务时给予红宇新材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 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4、朱红玉和任立军将不利用对红宇新材 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红宇新材及红宇新 材中除朱红玉和任立军外的其他股东利 益的经营活动。 5、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朱红玉和 任立军将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同业竞争,并 愿意承担由此给红宇新材或红宇新材中 除朱红玉和任立军以外的其它股东造成 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 的费用支出。 6、朱红玉和任立军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 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 一项承诺若被认定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 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朱红玉就申报期内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税 收优惠事项出具《承诺函》,承诺若相关 税务部门调整原享受的该项税收优惠政 2011 年 06 月 朱红玉 策,要求公司补缴该项税收优惠款,则朱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08 日 红玉将无条件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款和 因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保证公司不因 此遭受任何损失。 在担任红宇新材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2011 年 06 月 朱红玉、任立军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红宇新材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 08 日 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红宇新材股份 2011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 东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避 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在本公司作 为发行人的股东期间,本公司不通过自身 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 湘江产业投资 控股子公司、附属企业、联营企业等), 2011 年 06 月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有限责任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任何方式(包括 08 日 但不限于单独经营、与他人合资、合作或 联营等方式经营)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在或将来的主营 业务相同或类似且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 务。 红宇新材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与除朱红 湘江产业投资 2012 年 8 月 1 日 玉之外的任何其他股东签署任何一致行 2011 年 07 月 有限责任公司、 —— 2015 年 8 月 正在履行 动协议或采取一致行动,也不谋求对红宇 08 日 任立军、 1日 新材的控股或实际控制地位。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湘江产业投资 2011 年 07 月 2012 年 8 月 1 日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 正在履行 有限责任公司、 08 日 —— 2013 年 8 月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 6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1日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 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 □ 是 □ 否 √ 不适用 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370.49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02.41 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 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02.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实现的效 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金额(2) 益 变更)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金洲新区二期工程年 2014 年 产 2.5 万吨高合金耐磨 不适用 21,636 21,636 3,802.41 3,802.41 17.5% 08 月 01 0是 否 铸件项目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1,636 21,636 3,802.41 3,802.41 - - 0-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5,900 5,900 5,900 1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900 5,900 5,900 - - 0- - 合计 - 21,636 27,536 9,702.41 9,702.41 - - 0-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 适用 √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 适用 √ 不适用 7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2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3,802.41 万 元置换截至 2012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802.41 万元。 √ 适用 □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2012 年 9 月 3 日,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 5,900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 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 适用 √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情况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对涉及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 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要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 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 决通过。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除应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 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时,公司可以根据内外部环境修改利润分 配政策。 8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公司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 明修改的原因。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或股利分配。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 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方式可以为现金或股票。公司盈利年度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的资金需求 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公司董事会根 据公司资金状况可以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司对于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公司股本总数 120%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 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且超过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股利分配方案的披露 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利分配方案。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的利润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时,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由于正处于上市申报期间,为充分考虑新股东的权益,公司未对 2011 年度的利润进行分配。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 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9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法定代表人: 2012 年 10 月 22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