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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宇新材: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红宇新材       公告编号:(2018)085号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2018 年 5 月 14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朱红玉女士拟为公司在浦发银行申请的授信 4,000 万元,
在长沙银行申请的授信 4,500 万元,追加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朱红玉女士系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
    1、朱红玉
    关联方类型:自然人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
    关联关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20.55%的股权。
    三、定价及公允性
    公司关联人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公司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
付对价,属于关联方为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
    四、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红玉女士为公司在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银行
等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要求,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没有受到不利影响,本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提供了
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五、本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其中关联董事朱红玉、朱明楚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阅了上述事项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红玉女士为公司在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了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
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
红玉女士为公司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担保事项,公司无
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为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数量
       自 2018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朱红玉女士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