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宇新材: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300345 股票简称:红宇新材 公告编号:(2018)090号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2 日—2018 年 11 月 13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2 日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沙西路 068
号)
4、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股份数 163,078,30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544%。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名,代表股份数
162,975,9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31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2 名,代
表股份数 10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朱红玉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3,078,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223,98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3,078,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223,98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吕杰、黄泽锋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