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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宇新材: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19-03-22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红宇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8号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5,170,758.78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29,334,293.88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亏损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1,228,488.63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为-263,942,270.15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 246,569,785.35 元。
    公司拟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由于受宏观政策和竞争格局的影响,公司
正面临主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未来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故本年
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在公司战略转型阶段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促
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多年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本年度不
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
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
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
分配义务,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
营、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高于该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未违反《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和承诺,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