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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宇新材:关于资产减值及核销的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红宇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0号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减值及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资产减值及核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
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对截止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长期应收款、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项目进行清查,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
值准备,对于已报废或无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核销。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范围和金额
    (1)应收账款: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994.99 万元,主要原因是客户已
停产,预计无法收回;核销坏账 1,032.28 万元,主要原因是账龄较长且无法收回;
    (2)其他应收款: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959.31 万元,主要原因是合同
纠纷且预计无法收回;核销坏账 517.55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法收回且与客户达
成协议;
    (3)预付账款:本次核销 0.84 万元,主要原因是已无法收回;
    (4)存货:本次计提跌价准备 1,840.56 万元,报废 3,836.72 万元,主要是
部分子公司停产,为了盘活存量资产,处置部分呆滞或无法使用的存货;
    (5)长期应收账款: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13.76 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客
户停产预计无法收回的未确认收入的融资租赁款;
    (6)固定资产: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1,381.27 万元,报废 2,662.07 万元,主
要原因是市场竞争、环保限产等原因,公司部分固定资产闲置,部分老旧设备已
无使用价值被拆除;
    (7)在建工程:本次报废 1,888.54 万元,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停产,未完工
程项目终止并拆除;
    (8)无形资产: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1,178.90 万元,主要原因是研发项目终
止和设备已无使用价值被拆除,涉及的专利无市场转让价值,无法为企业带来经
济利益流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项目判
断是否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
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
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损失,记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事项依据充分,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
产和经营状况。本事项已经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影响公司 2018 年营业利润
20,608.85 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依据充分,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会计处理依据合理,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
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及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