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宇新材:关于注销参股子公司的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红宇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1号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参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中塔红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塔红宇”)。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注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塔红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索格德州中塔工业园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春辉
注册资本:8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4 月 29 日
经营范围:高效磨球、节能衬板等耐磨件及各种耐磨新材料的生产、加工、
销售、贸易(含进、出口贸易);球磨机系统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以及其他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法律允许的经营方式。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美元万元) 出资比例(%)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40 30
塔中矿业有限公司 560 70
合计 800 100
截至目前,中塔红宇各股东均未实缴注册资本金,中塔红宇未实际开展经营
业务。
二、注销参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中塔红宇,已与中塔红宇其他股东协商一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
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注销中塔红宇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
范围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注销参股子公司中塔红宇,系公司根据整体战略规划的考虑,整合及优
化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效率及整体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中塔红宇。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