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宇新材: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2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
关工作,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24 项议案。监事会会
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 召开
会议 议案 决议
号 时间 方式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1 月 1、审议《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1 通讯 通过
十六次会议 2日 的议案》
1、审议《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2 月
2 通讯 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通过
十七次会议 14 日
2、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审议《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审议《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4 月 案》
3 现场
十八次会议 20 日 8、审议《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通过
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终止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终止收购深圳眼千里科技有
限公司 50.01%股权的议案》
13、审议《关于终止收购深圳双十科技有限
公司 50.01%股权的议案》
14、审议《关于终止收购深圳市银浩自动化
设备有限公司 50.01%股权的议案》
15、审议《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16、审议《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5 月 理财的议案》
4 现场 通过
十九次会议 14 日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8 月 通过
5 通讯 1、审议《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十次会议 29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1、审议《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6 通讯 通过
二十一次会议 10 月 25 日 2、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事
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
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
策程序、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法,
完善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等内控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
时,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不存
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
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
真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
理规范、制度完善,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各
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全体监事认为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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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18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现与公司关联人之间有内幕交易及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2018 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
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对外投资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完整地对外披露,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前均对信息知
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在 2018 年度的重大经营活动中,公司未发生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了
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三、监事会 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保障公司健康、持续、
快速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加强沟通和监督检查,推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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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建立高效的沟通
渠道和方式,促进公司业务的高效进行;通过定期检查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及
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的财务报告及时
披露,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认真履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规范的职责,借助内部管理制度的提升,加强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
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二)注重培训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与水平
监事会将有针对性的参加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
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
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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