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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民股份: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2020-08-22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




           二〇二〇年八月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民股份”或“公司”)为满
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规
定,编制了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542,793,440.40 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国家对于实体经济的政策支持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为鼓励国内企业实现产
业升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实施定向降
准、下调增值税税率、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以及加大物流、网络降费力度等措
施,国内生产企业得到了政府的财政和金融的大力支持。
    华民股份是国内较早专注于耐磨材料技术开发与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
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资源,秉承中高端的产业路线,在节能环保等领域处
于行业的领先水平。在下游受宏观经济低迷影响的不利条件下,公司积极响应国
家号召,努力推进耐磨铸件业务和 PIP 业务,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进一步优化
产能,调整资产结构,坚持技术创新,按照国家政策的发展方向实施产业转型和
战略升级。
    2、中央稳步推进去杠杆,拓宽民营企业股权融资途径
    2018 年 10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了要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与
稳健的货币政策,还提出要研究解决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支
持民营企业拓宽包括股权融资在内的融资途径。为解决民营企业当前融资难问题,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2018 年 11 月以来,中央多次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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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针,并且强调一定要为民营企业做好服务,特别是解决好中小企业融不到资
的问题,增加民营企业融资资金的供给,拓宽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渠道,支持实体
经济发展。因此,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
求,符合国家政策方向。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巩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提振市场信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建之先生控制的湖南建湘晖鸿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湘晖鸿”)持有公司 88,259,100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20.00%。卢建之先生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拟以其控制的桃源湘晖
及建湘晖鸿为主体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
卢建之先生通过建湘晖鸿及桃源县湘晖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源湘
晖”)合计控制的股份比例将增加至 36.00%,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将得到加强。
    本次卢建之先生通过桃源湘晖及建湘晖鸿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是实际控制人支持公司的重要举措,通过现金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有利于促进公司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能够保障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维护
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提振市场信心。
    2、把握发展机遇,支持公司未来发展
    近年来,受国家宏观政策与市场环境的影响,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维持在较低
水平,主营业务转型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为此公司积极制定战略发展规划。
    自 2019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以来,在稳定维持现有业务的同时,公司积
极着手引入新的经营方向与发展思路,探索主营业务的战略转型升级,寻找公司
新的利润增长点。随着公司未来发展趋势的愈见清晰,公司需在研发、生产、市
场开拓、供应链管理等多方面进行投入并完成业务布局,而长期资金的支持显得
尤为重要。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必要性

    1、巩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提振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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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建之先生控制的建湘晖鸿持有公
司 88,259,1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较弱。为
进一步巩固控股股东的地位,增强中小投资者信心,切实支持上市公司转型升级
及业务发展中的大额资金需求,卢建之拟以其控制的桃源湘晖及建湘晖鸿为主体
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卢建之先生通过
建湘晖鸿及桃源湘晖合计控制的股份比例将增加至 36.00%,控制权明显增强。

    2、公司现有主营业务面临较大经营压力

    近年来,受国家宏观政策与市场环境的影响,耐磨材料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
除了产品技术、价格和管理水平外,公司的资产规模、资金实力也成为体现公司
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且公司现有业务日常生产经营中需要增加资金周转。

    2017、2018 年度,公司连续两年出现亏损。2019 年度,公司虽然通过优化
产能,压缩成本及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最终实现了扭亏为盈,但在传统主业没
有明显增强的情况下,公司仍然着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在此背景下,公司对现有主营业务积极进行优化,在稳步发展耐磨铸件业务
的同时,持续投入资金,加大 PIP 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PIP 业务经过近年来的
推广,市场认可度和品牌知名度逐步提高,形成了 PIP 成品供应和 PIP 加工两种
业务模式。公司拟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进一步支持并推动 PIP 业务的拓展
及发展,开发重点客户和推进军品业务。

    3、积极探索智慧城市相关业务转型升级

    智慧城市作为 5G 技术的重要应用领域,其主旨在于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
以整合、系统的方式重塑城市管理体系,让城市中各个功能智能化高效运作,全
面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近年来,中国 5G 产业在政策强力支持下快速成
形,公司也逐步明确以智慧城市领域作为公司未来业务转型发展的重点。公司将
以国家大力发展“智慧城市”为契机,以“智慧+”为载体,在“智慧校园”、
“智慧社区”、“智慧城市运营”等领域探索并开展业务。

    目前,公司正依托湖南本地区智慧城市相关产业规划,整合相关产业资源,
探索开展相关业务的经验。模式成熟后,公司将迅速面向全国,扩大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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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市场占有率。由于智慧城市领域各具体场景建设对设备、系统有着复杂的要
求,因而前期资金投入巨大,且后期运维管理成本较高。当前,公司的盈利能力
有限,债务融资成本高且难度大,考虑到智慧城市业务在研发、生产、市场开拓、
供应链管理等多方面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且相关业务的盈利时间和盈利规模具
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需要通过股权融资的形式解决长期资金需求。本次实际
控制人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有利于保障智慧城市这一重大转型战略的落
地。

       4、债务融资不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维持在较低水平,无法通过留存收益支持公司未来业
务转型的发展。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净资产规模较小,债务融资规模有
限;现有 PIP 业务及智慧城市业务前期资金投入较大,无法匹配债务融资还本付
息的要求;公司债务融资面临较高的融资成本,银行借款可能大幅增加财务费用,
可能导致公司再次出现亏损。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业务转型规划,股权融资
更符合公司的融资需求。


       (二)项目可行性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
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营业资金将得到补充,有利于
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体内控规范
       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全
面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
       自上市以来,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保
证募集资金的规范和合理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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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
展的实施以及缓解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公司增强资
本实力,充实营运资金,助推公司长远经营发展。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资产负
债结构得到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利于公司提高总体资金实力,增强财务
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为未来的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分析结论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方向符合国
家有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
效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
期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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