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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民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0-08-22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0]34489 号




                            目   录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3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0]34489 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民股份”)管理层按照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编制的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湖南华
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估其有效性是
华民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其他签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
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签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企业
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包括获取对内部控制的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的风险测试
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鉴证工作还包括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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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0]34489 号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度,根据内部
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华民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


    五、其他事项

    本报告仅供华民股份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本报告作为华民股份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
一起上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傅成刚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康代安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康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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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有效开展公司经营活动,控制经营风险,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完整性以及实施的有效
性进行了自查,在此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有效性自我评价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娄底地区红宇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995 年 7 月 31
日经娄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2009 年 12 月 10 日整体变更为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更名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12 年 7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400 万股,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交易,股票代码:300345。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份总数 441,295,483 股,注册
资本 441,295,483.00 元。

    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沙西路 068 号,经营范围为磨球、磨段、辊类耐
磨件及各种耐磨新材料生产、加工、销售;衬板的生产、销售及拆装;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
产、销售;球磨机节能技术的研发、应用;球磨系统的相关辅助设备、控制设备、检测设备的
研发、生产、销售;节能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及运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除外;3D 打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
热处理加工;矿山机械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智慧城市的相关服务、
规划、设计;智慧城市与智慧楼宇的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智慧路灯、安防监控、通信设
备的制造;智慧路灯运营;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集成系统的开发
建设、运行维护服务;以自有资产进行项目、产业、基础设施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
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安防监控运营;安防系统工程
施工;工程咨询;信息系统工程的咨询、规划;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咨询;
计算机技术转让;计算机硬件的开发;互联网科技技术开发、科技技术转让、科技技术咨询、
科技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内部控制体系评价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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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落实到公司的各个业务部门及岗位,贯穿到决策、执
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公司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2、合规性原则:公司各项内部控制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

    3、制衡性原则:公司各部门及岗位的职责权限应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关键岗位相互分
离,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4、有效性原则:公司各项内部控制活动应当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及所处的环境
相适应,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业务经营的发展和管理需求的不断提高,不断适时进行修订
和完善;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
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适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
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且,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本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
内控缺陷一经识别,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二)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1)董事、监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    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3)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    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

           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失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     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的为一般缺

定性标准   包括:(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   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

           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     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的为

           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    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

           报告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一般缺陷是     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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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的为重大缺陷。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定量标准以直接财产损失金额、重大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     负面影响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直

             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     接导致较小财产损失的或受到市级(含市

             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     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

             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    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则认定为一般缺

             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     陷;内部控制缺陷直接导致较大财产损失

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    的或受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

             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     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     面影响,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

             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    陷直接导致特大财产损失的或受到市级

             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    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已经对外

             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负面影响,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三)本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结果

    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时,考虑了以下基本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
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项要素,本公司针对以上五项要素实施评价: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股东及股东大会。公司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权利;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完全符
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和规定;对于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及其它重大事
项,公司的独立董事均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了相关的书面协议,并及时进行了
信息披露。

    关于控股股东和公司。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完全分开,公司经营业务、
机构运作、财务核算独立并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独
立运作,确保公司重大决策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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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董事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结构合
理,公司董事选聘程序规范、透明,董事选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独立,董事资料真实、
完整,董事人选事前均获得有关组织和本人的同意,并有书面承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三个专
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战略委员
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各委员会发挥着
各自的工作职能,以确保公司董事会公正、科学、高效决策,充分履行董事会各项职能。

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成员都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
职权,独立有效地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公司财务等;列席董事会会议,
并对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关于公司利益相关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员工、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
与他们积极合作,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关于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建立了由专人负责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能及时
为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提供服务,接待股东来访和接受投资者的咨询;为了强化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增加公司透明度,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

    (2)机构设置与职权分配

    公司设置了 6 个管理职能部门和 2 个事业部,分别是: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财务部、
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新材料事业部、数字技术事业部。各部门按照独立运
行、相互制衡的原则,通过相应的岗位职责,使各部门职能明确、权责明晰、能有效执行公司
管理层的各项决策。

    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制度规范、考核和审计监管相结合,使公司的经营工作有效的延伸。

    (3)内部审计

    公司机构设置的审计部,是审计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工作机构。审计部采用多种方式通过专
门人员对公司及各子公司开展内部各经济业务控制的监督检查以及审计工作,确保内部控制制
度得到贯彻实施,切实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对公司的审计监督检查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
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
计,确保公司的审计工作得到监督和控制,确保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及财务信息的准确。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依据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设置了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了人才战略和一系列较为完
善的人力资源政策,规范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程序;制定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
与奖惩标准;将职业道德、企业文化匹配和专业能力作为选拨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
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对掌握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公司单独与其
签署保密协议,并对其离岗行为制定相关的制度予以约束和规范。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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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提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结构和审批程序;评估及批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方案;并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为市场创造精品,为顾客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员工创造机会”的企
业宗旨和“以人为本,情法并重”的管理理念,高度重视企业文化的宣传和推广,定期组织高
层、中层、基层等关键层级与岗位的专项培训,推行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并重的人才策略,选
拔和任用优秀人才。

    2、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经营目标,公司坚持以风险为导向,依据“健全、
合理、独立、制衡”原则,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健全组织框架和运作机制,来有效识别与
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各类风险。通过风险评估能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的相关风险,
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公司通过日常管理和监督、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方式形成了动态的
风险评估机制,在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时,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及时识别和充
分评估在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并考虑可以承受的风险程度,以合理设置内部控制或
对原有的内部控制进行适当的修改、调整,采取相应的策略,确保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到目
前为止各类风险基本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3、重要业务程序控制

    公司通过多年的实践和不断提升,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和风险防范体系,定期召开
董事长办公会、经营分析会等生产经营工作会议,对于非日常重要经营事项,采取“一事一议”
流程,及时处理公司出现的新问题,分析市场的新动态,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保证公司生产
经营正常、有序、稳定的运转,及时防范各类风险。内部控制情况如下:

    (1)公司部门、子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业务及管理部门均有各自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涵盖了公司运营和管理的所有方面,包括:全面预算管理、投资管理、销售管理、物资采购管
理、仓储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公司依法制定或参与建立子公司的治理架构及章程的主要条款,选任代表母公司利益的董
事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子公司业务流程和授权审批制度,对子公司财务报告相
关的活动实施管理控制等。

    (2)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相当重视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关联交易
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公司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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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各部门内控相关信息流程,对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信息沟通
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

    依据公司各部门内控相关信息流程的规定,公司实施信息披露责任制,将信息披露的责任
明确到人,相关责任人须履行及时报告重大信息的义务,确保应予公告的各类信息及时、准确、
完整、公允地对外披露。

    (4)公司在财务工作方面的内部控制情况

①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
管理暂行条例》和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资金》的相关规定,明确了
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
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资金账户由集团资金部统一管理,采用收支两条线原则
控制资金的进、出。同时严禁各经营单位擅自设立银行账户,严格管控资金的安全。

    ②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
采购、验收程序。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在权限上,采
购与付款业务全部由公司计划物控部门和财务部统一管理。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
重大漏洞。

    ③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处
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用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
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

    ④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全面的预算体系,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和预算的各项
基础工作,明确费用的开支标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

    ⑤公司已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通过对定价原则、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
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明确规定,财务部、审计部与业务部门共同严格控制销售风
险。共同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对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较强,公司和下属公司一律将收款责任
落实到营销部门和业务人员,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列作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在权限上,由公司
业务部门和财务部共同对外办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货款结算业务。

    (5)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情况

    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
制度,对外投资的权限相应集中于公司总部。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
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管理都有明确的规定。公司没有发生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6)授权审批控制情况

    公司通过建立审批流程手册和各项制度文件,明确了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
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7)营销管理的内部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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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结合各地区市场的实际情况,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营销模
式,改善经营环境,优化客户结构,对客户资源进行调整整合,从而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8)对外担保

    公司在《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中建立健全了对
外担保的管理规定体系,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程序、对外担
保的审批程序、管理程序等。

为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规避相关方损失产生的连带责任风险,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充分
利用银行等融资平台,完善了企业资本运作的信用体系建设。

    4、信息与沟通

    公司通过信息化 ERP 系统建设,建立了各部门内控相关信息流程,明确了内部控制相关
信息的收集、处理及传递程序,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畅通和安全的在各个系统传递。利用
各种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集团各管理层级、各经营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传递更
迅速、沟通更便捷。

    同时,公司要求对口部门加强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等
进行沟通和反馈,以及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会员加盟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

    5、内部监督

    公司设有完善的内部监督体制,公司的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公司的审计部都是
公司内部监督体制的组成部分。

    持续性监督由公司监事会及审计部负责。

    公司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由股东大会和公
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审计部:审计部是公司设置的内部审计监察机构,内部审计依规定对母公司及其各子
公司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促
进公司经营管理和经营目标实现。

    专项监督目前由审计委员会负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机构,由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主
任由独立董事中有会计专业背景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负
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以上三个机构各司其职,相互补充,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充分、有效的执行。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5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
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
要,并得到有效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和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
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保障。

    特此报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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