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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8-22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
际情况的基础上,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提高公司核心竞
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修订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锡谷、喻凯、邓鹏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