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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13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公
司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王锡谷、喻凯、邓鹏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