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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民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2021-06-11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关
海果先生在买卖公司股票过程中出现短线交易的行为。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 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海果先生于 2021 年 2 月 3 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 360,000 股,增持后关海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2,336,74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关海果先生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至 2021 年 6 月 2 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
票 6,384,500 股,交易金额 2,682.04 万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817,440 股,交易
金额 370.12 万元,前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具体
情况如下:


                                      交易股数     交易价格区间      交易金额
股东名称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股)       (元/股)       (万元)

             202102      买入          130,000       4.45-4.53          58.55
                         买入         4,322,100      4.00-4.80        1871.91
             202103
                         卖出          307,240       4.18-4.72         134.49
 关海果                  买入         1,263,200      3.61-4.46         497.97
             202104
                         卖出          510,200       4.10-4.84         235.64
             202105      买入          628,500       3.64-3.90         238.14
             202106      买入          40,700           3.8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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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
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
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关海果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按照先进先出法计算,在扣除交易税费后累计收益
85,878.52 元。关海果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85,878.52 元全部上缴公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海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28,30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1%。关海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亦不在公司担任董监高职务,上述交易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
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3、本次短线交易系关海果先生不了解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所致,关海果先生
已经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特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
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
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自觉维护证
券市场秩序。
    4、公司董事会将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
的股东重申股份变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切实管理好各自名下的证券账户,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