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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民股份: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19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张晓先生本人同
意,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审
核张晓先生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
所必需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无异议,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锡谷、喻凯、邓鹏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