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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7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
 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内容
                                       1、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7、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
 1                   2021 年 04 月 22 日
        第十六次会议                     案》
                                         8、审议《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10、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之一的议案》
                                       11、审议《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审议《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第四届监事会
 2                   2021 年 08 月 24 日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第十七次会议
                                         事的议案》
                                       1、审议《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届监事会                   2、审议《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3                   2021 年 10 月 25 日
        第十八次会议                     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
                                      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4                  2021 年 11 月 19 日 6、审议《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欧阳少红女士免于以要
                                      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事项进行了认
 真监督检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
 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
 策程序、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法,
 完善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等内控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
 时,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不存
 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
 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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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
真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
理规范、制度完善,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各
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全体监事认为 2021
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1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现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有内幕交易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
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前均对信息知
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在 2021 年度的重大经营活动中,公司未发生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了
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三、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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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保障公司健康、持续、
快速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加强沟通和监督检查,推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
    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建立高效的沟通
渠道和方式,促进公司业务的高效进行;通过定期检查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及
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的财务报告及时
披露,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认真履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规范的职责,借助内部管理制度的提升,加强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
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二)注重培训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与水平
    监事会将有针对性的参加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
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
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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