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根据公司 2022 年的发展战略 及财务预算,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电子商 票保贴、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 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自 身运营的实际需求,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有效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担保 额度,用于其办理银行授信及银行借款事项,以上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 保的额度不等同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 议为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 体明细如下: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担保方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股比例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湖南红宇耐磨新 100.00% 93.63% 0 2,000 3.96% 否 华民股份 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红宇智能制 77.50% 53.85% 0 3,000 5.94% 否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造有限公司 四川红宇新材料 100.00% 62.29% 0 3,000 5.94% 否 科技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2 月 21 日 注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沙西路 068 号 法定代表人:夏宇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的相关技术服务;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的研 发;金属耐磨材料、耐磨抗冲击材料的制造;工程机械再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 热处理加工;3D 打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服务;矿山工程技术研究服务;新材料 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节能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高新技术服务;高分 子材料及其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红宇耐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红宇耐磨 100%的股权。 红宇耐磨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资信情况良好, 具备偿债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红宇耐磨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755,580.55 11,220,214.90 负债总额 12,232,376.65 10,504,962.2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2,232,376.65 10,504,962.2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523,203.90 715,252.67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5,101,700.04 6,603,140.55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总额 481,376.21 196,973.09 净利润 479,827.01 192,048.77 注: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机构审计,2022 年 3 月 31 日的 财务数据为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名称:湖南红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金洲新区金沙西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欧阳少红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专用设备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金属 耐磨材料、耐磨抗冲击材料、金属表面处理机械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红宇智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万建林女士、罗德福先生 分别持有红宇智能 77.5%、12.5%、10%的股权。罗德福先生系公司前董事、总 工程师,万建林女士系公司前持股 5%以上股东任立军先生之妻妹,罗德福先生、 万建林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红宇智能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资信情况良好, 具备偿债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红宇智能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1,319,563.12 51,108,555.27 负债总额 27,419,490.31 27,522,113.8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21,510,787.20 21,529,788.8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23,900,072.81 23,586,441.42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3 月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 39,329,232.17 8,042,070.18 利润总额 -960,149.50 -313,631.39 净利润 -917,435.25 -313,631.39 注: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机构审计,2022 年 3 月 31 日的 财务数据为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3、公司名称:四川红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03 月 28 日 注册地点:攀枝花市东区创新开发产业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陈建良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磨球、磨段、其他耐磨铸件及各种耐磨新材料的技术研发及相关 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衬板的生产、销售及拆装;货物进出口贸易。(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红宇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红宇科技 100%的股权。 红宇科技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资信情况良好, 具备偿债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红宇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0,598,992.48 41,042,646.30 负债总额 24,844,954.43 25,567,015.8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22,782,882.30 23,567,566.5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15,754,038.05 15,475,630.42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0,492,762.30 9,821,878.41 利润总额 -4,133,039.51 -278,407.63 净利润 -6,112,712.48 -278,407.63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机构审计,2022 年 3 月 31 日的 财务数据为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担保协议 上述内容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 融资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协商融资事宜,具体 担保种类、方式、期限、金额等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业务办理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 保的全部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内和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和担保(包括但不限于 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 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 日常经营决策拥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 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担保原因充分,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并可控,不存 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 造成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八、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不存 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 事项。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