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民股份: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2022-06-02  

                           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2]20398-4 号




                              目      录

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1
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2] ]20398-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对湖南华民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民股份公司”)2021 年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 2039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收到了华民股份公司转来的贵所出具的《关于对湖南华民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1 年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453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按照该问询函的要求,基于华民股份公司对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说明以及我们对华民
股份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如无特殊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1
    一、针对问询函第 1 题“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788.40 万元,同比上升 5.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71.83 万元,同比下降 8.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1,068.47 万元,同比下降 10.15%,已连续五年为负值。(1)请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竞争力、
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盈利状况不佳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2)请说明公司在主营业务持续亏损的情况下,各类产品相关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
无形资产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其是否合理、充分。请年审会
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请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竞争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盈利状况不

佳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盈利状况不佳的原因

    (1)公司是国内生产球磨机耐磨铸件中高端产品、高效球磨综合节能技术应用及可控离
子渗入(PIP)技术处理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耐磨材料业务的下游行业水泥、矿山、火电等
均属于周期性行业,近年来,受国际环境严峻、国民经济下行和国家环保、去产能、去杠杆等
宏观政策调控的影响,下游行业的景气度低迷,客户经营压力较大。在宏观经济环境的压力下,
市场竞争无序等客观问题日益突出,公司所处的高端耐磨铸件市场萎缩,公司经营面临挑战,
收入规模较小、产能利用不足,经营业绩处在较低水平。

    (2)公司耐磨产品主要原材料为废钢、铬铁、锰铁。2021 年以来,受焦炭价格上涨及各
地限电等因素,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较 2020 年均有不同幅度的上涨,其中废钢采购价格
2021 年较2020年采购均价上涨25.57%;锰铁采购价格2021年较 2020 年采购均价上涨 20.61%;
铬铁采购价格 2021 年较 2020 年采购均价上涨 20.88%。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主营业务毛利率
呈下降趋势。

    (3)报告期公司为拓展智慧城市业务新增销售费用 130.27 万元,增加管理费用 272.34 万
元,共计增加各项期间费用 402.61 万元。但智慧城市业务未取得明显突破,收效甚微,从而影
响了公司整体盈利状况。

    (4)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根据公司产品特点和应用领域,选取凤形股份(002760)、
耐普矿机(300818)、利君股份(002651)进行对比分析,其中,与公司产品相近的上市公司
为凤形股份,凤形股份主要业务为高效环保电机及船电集成系统解决方案业务和耐磨材料业务,
其中耐磨材料业务主要产品有高铬球段、特高铬球段、衬板等;耐普矿机主要产品为选矿设备
及耐磨备件,耐磨备件包含磨机橡胶复合衬板、圆筒筛及振动筛橡胶筛网等;利君股份主要业
务为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和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其中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
应用于水泥、矿山、冶金等行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对比如下:



                                           2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可比公司        2021 年       同比            2020 年      同比     2019 年         同比

   华民股份       15,788.40     5.83%            14,919.34   21.01%    12,328.59      17.89%

   凤形股份       94,504.26     34.16%           70,442.43   15.37%    61,056.76      30.26%

   耐普矿机       105,302.53   186.03%           36,814.80    5.42%    34,920.95      7.11%

   利君股份       95,894.39     17.10%           81,893.59   19.06%    68,783.70      33.15%

                                           净利润

   可比公司        2021 年       同比            2020 年      同比     2019 年         同比

   华民股份         471.83      -8.65%            516.49     -89.23%   4,796.95      -116.82%

   凤形股份        9,547.43     56.61%           6,096.50    -7.84%    6,615.25      117.16%

   耐普矿机       18,415.97    353.33%           4,062.34    -41.47%   6,940.91       5.98%

   利君股份       19,989.81     4.29%            19,168.11    7.52%    17,827.63      49.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可比公司        2021 年       同比            2020 年      同比     2019 年         同比

   华民股份        -1,068.47   -10.15%            -970.02    55.04%    -2,157.34      89.63%

   凤形股份        7,082.58     78.10%           3,976.73    -5.77%    4,220.36      647.11%

   耐普矿机       15,994.62    1284.28%          1,155.45    -82.12%   6,464.00       0.41%

   利君股份       18,420.73     9.45%            16,830.60    9.88%    15,317.95      53.30%


    通过上表对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分析,相较凤形股份、耐普矿机、利君股份,公司营业收入、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有较大差距,公司存在收入规模偏小,盈利能力较弱的
问题。主要原因一方面系近年来市场低价竞标,导致公司所处的高端耐磨铸件市场萎缩;另一
方面公司产品品种相对比较单一,而可比公司凤形股份产品线较丰富,其中耐磨材料业务主要
产品有高铬球段、特高铬球段、衬板等。目前公司正结合下游客户需求,开发多品种耐磨材料,
丰富公司耐磨材料产品结构,积极拓展开发中低端领域市场。

    综上所述,近年来,受下游行业的景气度低迷、新业务转型发展收效甚微、以及原有耐磨
材料业务规模偏小,叠加近年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期间费用相对较高等因素的影响,
导致近年来扣非净利润持续为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2、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新材料业务,强化精细化管理。公司下游行业水泥、矿山、
火电、工程机械等属于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行业市场规模较大,且随着十四五规划“碳达峰、
碳中和”要求的落实,公司下游客户作为能耗大户,对公司提产、节能、降耗、环保的技术和
整体解决方案的需求将日益迫切,将打破市场“低价中标”的竞争模式,为公司发展打开新局面,
                                             3
市场前景向好。近年来,公司通过优化客户、降本增效、消化库存、加强回款、保值资产等五
大方面,继续深耕新材料业务。通过精细化管理和精益生产,进一步夯实基础,确保公司稳健
发展。最近三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断增强,各项财务指标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类别           具体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5,788.40           14,919.34          12,328.59

  成长能力     净利润(归母)                  471.83             516.49           4,796.95

               扣非净利润                  -1,068.47             -970.02          -2,157.34

               资产负债率(%)                    10.57               9.15               13.91

财务风险指标   流动比率                            6.47               6.96                4.24

               权益乘数                            1.12               1.10                1.16

               总资产周转天数                 1,291.00          1,377.00           1,768.00

  营运能力     存货周转天数                    126.90             159.00             222.00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191.50             149.50             263.70


    (2)公司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公司 2019-2021 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2,328.59
万元、14,919.34 万元、15,788.40 万元,2019 年至 2021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13.17%,公
司营业收入持续保持上升趋势。

    (3)公司持续稳健经营,财务风险较低。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0.57%,流动比率
为 6.47,无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4)公司持续加强资产管理,营运能力指标呈现好转趋势。公司 2019-2021 年总资产周转
天数和存货周转天数连续下降,说明公司资产营运能力提高。

    综上所述,公司虽然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但是公司主营业
务较稳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 13.17%;此外,公司资产营运能力逐渐提高,公司具
备持续经营的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请说明公司在主营业务持续亏损的情况下,各类产品相关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

无形资产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其是否合理、充分。

    1、固定资产

    (1)2021 年末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合计

账面原值                 8,853.35       7,053.58          430.12       760.93         17,097.97

累计折旧                 1,890.80       2,885.94          310.52       574.43          5,661.69

减值准备                                1,812.05                                       1,812.05

期末账面价值             6,962.55       2,355.59           119.6           186.5       9,624.23

账面价值占比              72.34%         24.48%           1.24%         1.94%         100.00%


    (2)固定资产减值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构成。

    房屋建筑物主要在长沙市区、宁乡市高新区(出租部分按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大部分于
2010-2015 年购置,按 50 年计提折旧,结合周边建筑物市场行情,判断不存在减值迹象,故公
司房屋建筑物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机器设备主要为生产类设备,具体包括 3D 喷焊设备、磨球生产线、PIP 生产线等,自 2018
年以来,因国家环保政策对上下游客户停产、限产,造成公司部分子公司生产线停产、限产以
及公司 3D 喷焊设备长期闲置。对于有减值迹象的用于生产特定型号磨球产品的铁型覆砂铸球
生产线及其模具、用于修复和强化衬板产品的 3D 喷焊设备、部分衬板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等
固定资产,于每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截至报告期末,经减值测试,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1,812.05 万元,目前账面价值占机器设备原值
的 33.40%,公司机器设备减值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公司运输设备主要为经营所用车辆,已计提折旧比例较高,且车辆定期年检和保养,不存
在减值风险,故公司运输设备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电子设备及其他主要为办公所用的电脑、空调等,单位价值较低、数量较多,且均能
够正常使用,不存在减值风险,故公司电子设备及其他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合理、充分,不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重大减值风险。

    2、在建工程

    2021 年末公司无在建工程。

    3、无形资产

    (1)2021 年末公司的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合计

 账面原值             2,088.48        2,459.93          184.53         149.09          4,882.03

 累计摊销               405.41        1,227.11           74.64          75.28          1,782.44
                                             5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合计

减值准备                             1,178.90                                 1,178.90

期末账面价值          1,683.07         53.93         109.88       73.81       1,920.69

  账面价值占比           87.63%        2.81%          5.72%       3.84%       100.00%


    (2)无形资产减值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及专利权构成。

    土地使用权对应的土地主要位于宁乡市高新区,大部分于 2010-2014 年购置,按 50 年进行
摊销,结合周边同类型土地市场上涨行情,判断不存在减值迹象,故公司土地使用权无需计提
减值准备。

    专利权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公司以前年度对“金属性自动化生产线”等项目相关的 13 项专
利权进行减值测试,经评估机构专业评估和公司技术部门鉴定,上述 13 项专利权预计可收回
金额的低于其账面价值,累计计提 1,178.90 万元资产减值准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专利权期末
账面价值仅为 53.93 万元,经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无需进一步计提减值准备,专利权
减值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综上所述,公司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合理、充分,不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重大减值风险。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主要执行了如下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环境及盈利状况不佳的原因,并结合相关数据分
析其合理性;

    2、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状况,包括收入、毛利率、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等指标,并结合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业务、产品结构、规模等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近三年营
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等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

    3、获取管理层的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情况,评价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的
程序、假设和未来应对计划是否适当;

    4、询问管理层,是否存在超出评估期间可能对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5、评估及测试与长期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复核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计提的审批程序,并获取书面报告;核查无形资产的相关文件资料和会计处理凭证;

    6、对固定资产执行了实地监盘及勘查程序,检查其实际状态,以了解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合理评估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审慎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好;

    7、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运输工具,查验公司不动产证
以及车辆产权证原件,关注资产权属及抵押状况;

                                            6
    8、复核管理层对无形资产减值迹象的分析和判断依据,根据公司近况和未来营运计划,
评估管理层估计的合理性;

    9、复核公司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的测算过程和准确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目前盈利状况不佳主要是由于行业景气度下滑、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拓展智慧
城市新业务而大幅增加相应费用支出等原因导致,但由于十四五规划政策“碳达峰、碳中和”引
起市场前景向好,公司继续深耕新材料业务,加强精细化管理,公司营业收入持续稳健增长,
资产营运能力逐渐提高,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各类产品相关的存在减值风险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已充分计提了减值准备,不
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重大减值风险,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二、针对问询函第 2 题“2.报告期内,公司磨球、衬板、弯管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分别下滑
19.61%、16.31%、10.62%,PIP、锤头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60.76%、23.43%;弯管、PIP、
锤头业务毛利率均存在不同程度下滑,锤头的毛利率为负值。公司一至四季度净利润分别为
425.77 万元、168.66 万元、682.18 万元、-804.78 万元。(1)请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公司
经营情况、核心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磨球、衬板、弯管
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PIP、锤头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有
可持续性。(2)请结合公司各类产品市场供求情况、产品定价策略、公司所处行业地位、议价
能力、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等,量化分析公司弯管、PIP、锤头业务毛利率下降,锤头业务毛
利率为负值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不利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公司拟采取或已采取的应对措施。
(3)请结合各季度业务开展情况、产销水平、收入确认及成本费用归集过程等,说明各季度
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
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请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公司经营情况、核心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同行业可比

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磨球、衬板、弯管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PIP、锤

头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1、公司所处行业环境

    我国耐磨铸件业已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产业,国内已有大量耐磨铸件生产企业,年消耗耐
磨件超过 200 万吨,同时形成了适于规模生产的钢铁耐磨材料工程化和产业化技术。随着矿山、
水泥、火力发电等行业对耐磨铸件的需求不断增加,耐磨铸件产品的数量、品种的需求将不断
扩大,耐磨铸件行业已逐步由附属产业变成完整社会化产业。目前耐磨铸件产品的主要消费群
体是国内大型的水泥、火电、矿山企业,因此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性与上述行业的发展具有一

                                          7
定的关联性,而上述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国民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导致
耐磨铸件行业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公司是国内生产球磨机耐磨铸件中高端产品、高效球磨综合
节能技术应用及可控离子渗入(PIP)技术处理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宏观经济环境的压力下,
市场竞争无序等客观问题日益突出,公司所处的高端耐磨铸件市场萎缩。

    2、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8 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5.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471.8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65%。公司营业收入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但收入规模较
小,市场占有率较低。

    3、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作为一家新材料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依托高校、研究院强大的研发资源,不断挖掘
和整合新材料行业的技术、人才等资源,坚持走“节能、环保、高端”的产业化道路。通过多年
来对耐磨铸件行业技术发展的研发沉淀,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优势。上市以来,公
司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继续提升,高效球磨综合节能技术是行业唯一入选“国家重点低碳节能
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在行业内独创了“高效球磨综合节能解决方案”的营销模式,为下游客户
提供从物料检测、磨球级配、衬板安装到运行维护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的实践,公司
培养了一支专业化的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团队,团队负责人均具有 5 年以上的专业营销经验和
售后技术服务经验。同时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的方式拥有了先进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可
控离子渗入(PIP)技术,随着绿色环保的 PIP 技术推广和应用加强,PIP 技术的品牌影响力逐
步加强,先后获得了绿色制造技术进步一等奖和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4、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产品名称                                                                      同比变化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磨球           4,375.08           27.71%        5,442.15           36.48%       -19.61%

    衬板           1,560.06            9.88%        1,864.21           12.50%       -16.31%

    弯管           1,493.26            9.46%        1,670.63           11.20%       -10.62%

    PIP            3,738.10           23.68%        2,325.24           15.59%       60.76%

    锤头           1,785.00           11.31%        1,446.20            9.69%       23.43%

    合计          12,951.50           82.04%       12,748.42          85.46%         1.59%


    5、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

    通过上题中对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分析,与公司产品相近的上市公司为凤形股份,凤形股
份主要业务为高效环保电机及船电集成系统解决方案业务和耐磨材料业务,其中耐磨材料业务
主要产品有高铬球段、特高铬球段、衬板等。凤形股份生产销售主要集中在中低端耐磨材料市
                                               8
场,其 2021 年高铬耐磨产品销售收入为 58,637.06 万元。与凤形股份相比,公司客户定位不同,
整体上公司收入规模偏小,盈利能力较弱。

    6、公司磨球、衬板、弯管营业收入同比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磨球、衬板、弯管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滑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受国家去产能、环保
限产、限电停产等宏观政策因素影响,客户经营压力增大;另一方面,公司市场拓展、产品开
发力度不够。具体个性原因如下:

    弯管收入减少的原因系 2021 年下半年工程机械行业需求量减少;磨球收入减少的原因系
市场低价中标导致中高端磨球市场萎缩;衬板收入减少的原因系公司市场拓展力度不够,新增
客户较少,老客户对产品消耗使用有一定的周期性。

    7、PIP、锤头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PIP 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系 2021 年公司 PIP 成品市场高空作业行业全面增长,销售订单增
加,公司在 2021 年 PIP 成品销售实现大幅度增长。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高空
作业将保持一定的发展态势,公司 PIP 业务增长具有可持续性。公司锤头产品主要销往海外,
2021 年锤头业务增长的原因系公司国外客户市场行情较 2020 年好转,产品需求增加。锤头业
务销售市场总体向好,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二)请结合公司各类产品市场供求情况、产品定价策略、公司所处行业地位、议价能力、

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等,量化分析公司弯管、PIP、锤头业务毛利率下降,锤头业务毛利率为

负值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不利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公司拟采取或已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产品市场供求情况

    报告期内,受下游客户需求变化及市场低价竞争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处在较低水平,随着
“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落实,公司耐磨材料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公司正在深入调研
不同规模客户需求,开发中低端耐磨材料产品,丰富公司耐磨材料产品结构。

    2、公司产品定价策略

    公司主要采用的定价机制为成本加成法,在产品成本基础上,结合市场情况,与客户协商
确定产品价格。基于“成本+合理利润”原则确定产品销售价格,在主要生产原材料价格发生较
大波动后,公司可通过产品定价调整将一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压力传递给下游客户,以降低原
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

    3、行业地位及议价能力

    上市以来,公司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高效球磨综合节能技术是行业唯一入选“国
家重点低碳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公司生产的耐磨铸件产品在耐磨性、抗冲击韧性、使
用寿命等方面性能明显优于同类产品,并且公司可为下游客户提供高效球磨综合节能技术解决
方案。公司产品在原材料配方、工业设计、级配方案等方面都拥有自主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9
形成了公司产品较高的技术壁垒。因此,公司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和一定的议价能力,可以根
据客户情况、生产情况、原材料价格情况等因素,对产品进行定价,从而保证公司的利润空间,
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4、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分析

                                                                                                       单位:元/吨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原材料
                   采购均价               变动比例             采购均价               变动比例          采购均价

   废钢                3,284.64                 25.57%             2,615.87                 3.88%              2,518.20

   锰铁                7,525.66                 20.61%             6,239.72               -14.48%              7,296.17

   铬铁                8,455.22                 20.88%             6,994.54                -1.01%              7,066.08


    2021 年以来,公司各黑色金属原材料采购价格呈上涨趋势,其中废钢采购价格 2021 年较
2020 年上涨 25.57%、;锰铁采购价格 2021 年较 2020 年上涨 20.61%;铬铁采购价格 2021 年较
2020 年上涨 20.88%。但随着我国对于大宗商品市场的不断调控引导,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将
逐步呈平稳趋势。

    5、公司弯管、PIP、锤头业务毛利率变化情况

                                       毛利率                             产品销售均价              平均生产成本
   产品名称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弯管            28.76%           32.07%          -3.31%                  7.32%                   17.49%

     PIP             18.19%           31.70%         -13.51%                 32.80%                   79.15%

     锤头            -1.03%           5.63%           -6.66%                  -1.41%                   7.62%


    报告期内,由于国际国内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弯管、PIP、锤头的生产
成本同比大幅增加,而公司相关产品售价调整有一定的滞后性,导致上述产品的毛利率同比下
降。PIP 产品毛利率同比变化较大,主要因为 PIP 成品业务销售占比提高,而 PIP 成品业务的
毛利率较低,导致 PIP 业务整体的毛利率下降比较明显。

    6、锤头业务毛利率为负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锤头产品的生产成本构成如下:

            产品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直接材料                                   66.75%                      61.58%

                               直接人工                                   12.33%                      14.07%
            锤头
                               制造费用                                   20.92%                      24.35%

                               合计                                   100.00%                        100.00%
                                                         10
    通过上表可知,公司锤头产品生产成本中原材料比重大,原材料价格上涨会对生产成本影
响较大。锤头毛利率为负值的主要原因系 2021 年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而销售价格因调
价机制影响未能及时传导至客户,综合上述因素,导致 2021 年全年公司锤头产品毛利率为
-1.03%。

    7、针对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的情况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1)合理利用价格传导机制

    公司产品定价主要参考原材料市场价格、产品技术及市场供需环境等因素,基于“成本+合
理利润”原则确定并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在该定价策略下,公司可以合理利用价格传导机
制,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向产业链下游传导,减轻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压力,降低原材
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2)完善供应商管理,策略性储备原材料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并针对主要原材料进一步拓宽采购渠道,引入多
家供应商参与竞争,在保证原材料质量和按时交付的前提下,选择具备价格优势的供应商,以
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同时,公司密切跟踪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走势,根据市场行情进行预测,
依据价格变化及时调整原材料储备。

    (3)优化工艺和提升自动化水平

    公司将通过持续优化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提升生产管理水平,采购自动化设备提高生产
流程的自动化率,以提高公司产品的良率,减少原材料消耗,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从而降低主
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通过上述改进措施,至 2022 年初,导致公司相关产品毛利率下降及锤头毛利率为负值的
相关不利影响已大幅减轻。

    (三)请结合各季度业务开展情况、产销水平、收入确认及成本费用归集过程等,说明各

季度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报告期各季度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归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期间费用   主要产品产销率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一季度    3,968.26        2,761.44     634.96       103.76%             425.77

 二季度    4,200.49        2,993.43    1,000.49       84.76%             168.66

 三季度    3,639.83        2,757.81     857.96       111.89%             682.18

 四季度    3,979.82        3,369.41    1,066.89       95.00%             -804.78

  合计     15,788.40       11,882.09   3,560.31      97.63%              471.83


                                          11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无大幅波动,主要产品产销率均维持在较高
水平,无异常变化,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发生较大变化的主要原因系:

    一季度经营情况为营业收入 3,968.26 万元、营业成本 2,761.44 万元、期间费用 634.96 万元、
净利润 425.77 万元,主要是一季度生产所用原材料于 2020 年底进行了战略采购并消化了部分
以前的废旧钢球导致毛利率水平较高。

    二季度经营情况为营业收入 4,200.49 万元、营业成本 2,993.43 万元、期间费用 1,000.49 万
元、净利润 168.66 万元。期间费用相比一季度增加,主要系公司智慧城市相关业务开展及人员
增加,导致期间费用增加 144.05 万元;公司报告期内研发项目投入持续增加,研发费用增加
142.84 万元。

    三季度经营情况为营业收入 3,639.83 万元、营业成本 2,757.81 万元、期间费用 857.96 万元、
净利润 682.18 万元。主要系公司通过催收得以收回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冲减
了以前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689.90 万元,形成了一定的当期利润。

    四季度经营情况为营业收入 3,979.82 万元、营业成本 3,369.41 万元、期间费用 1,066.89 万
元、净利润-804.7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21 年末,公司对前期因合并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
值测试,经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78.04 万元。

    (2)报告期末,公司应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
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
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公司 2021 年末减记子公司四川
红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前年度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得税费用 195.79 万元。

    (3)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
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满足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公司 2021
年末根据研究开发项目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进行分析,对于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四
季度确认研发费用 254.71 万元。

    (4)报告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根据减
值测试的结果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增加了资产减值损失 63.15 万元。

    (5)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责任书和《员工绩效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团队
的年终绩效要结合所属单位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计算,绩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一般在年终进行
考核并计提相应费用。四季度末,公司根据测算计提了年度绩效奖励费用 254.33 万元。

    2、收入确认及成本费用结转情况

    公司收入确认方式主要为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转移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
具体方式为:国内销售在签订销售合同(订单)、商品已送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取得有客
户签字或盖章确认的签收单或验收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出口销售在签订销售合同、开具出口销
售发票、货物已办理离境手续、取得出口报关单时按照报关金额确认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
                                           12
所有业务均是在公司履行完毕合同履约义务,客户签收或验收并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
入,符合收入确认的规定,具有商业实质。公司通过自查销售出库单、发货单、签收单、验收
单等原始单据,收入均在取得确认依据对应期间确认,同时结转对应的成本。

    各项期间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相关要求,按各项费用实际发生的时间确认为当期费用。

    综上所述,各季度净利润差异较大具备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主要执行了如下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公司经营情况、核心竞争力、市场占有率
等信息, 并结合行业分析报告及相关数据分析其合理性;

    2、对比分析近两年各类主要产品收入结构占比,并对其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原因;

    3、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状况,对比分析同类产品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
的情况;

    4、对于产品销售收入,通过了解、评估管理层对公司自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审批至销售
收入入账的销售流程中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5、通过对管理层访谈了解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主要客户销售合同相关条款,进而评
估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6、对收入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本期各月度收入、成本、毛利波动分析及毛利率与其他
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

    7、采用抽样的方式对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进行检查,主要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出
库单、发票、验收单或签收的发货单等原始单据;同时结合应收账款的函证对本期的收入进行
函证;

    8、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经客户签收的发货单及其他支
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9、对于房屋及厂房租赁收入,采取抽样的方式对租赁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进行检查,
主要包括:租赁合同、收款单据、租金计算表等原始单据;

    10、选取主要客户、供应商,函证本期交易金额、往来余额,评价收入金额、采购金额的
真实性、准确性;

    11、按产品类别从产品结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进行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2、结合营业成本、存货审计,对本期成本归集进行复核,确认收入、成本是否匹配;

    13、对本期费用归集进行检查,抽查了大额费用的合同,根据关键条款判断费用是否完整
                                        13
准确记录于本期;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磨球、衬板、弯管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滑主要受行业景气下滑、公司市场拓展、
产品开发力度不够以及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PIP、锤头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的主要系司
PIP 成品下游客户所处高空作业行业市场需求全面增长,以及相对其他 QPQ 技术供应商,公司
PIP 技术相对优势显现。因此,公司磨球、衬板、弯管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滑,PIP、锤头业务
收入同比增长具有合理性,且 PIP、锤头业务收入增长的具有可持续性。

       2、经对各类产品毛利率进行分析,公司弯管、PIP、锤头业务毛利率均较 2020 年度下滑,
主要系受废钢、锰铁、铬铁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公司通过合理利用价格传导机
制和完善供应商管理等多种途径降低生产成本,有效减轻了原材料价格上涨压力。

       3、各季度净利润波动较大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及转结成本费用
等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针对问询函第 3 题“3.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
55.19%,前述比例已连续三年上升。请补充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的具体商品名
称、销售金额及占比,期后回款情况,与上年同期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并报备相关销售合同及
回款单据。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2021 年度,公司销售收入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应     期后回款比   销售额同
序号             客户名称         商品名称     销售额         销售占比
                                                                         收账款         例       比变化

 1      客户一                   磨球、磨段     3,181.57        20.15%    773.03       100.00%    2.53%

 2      客户二                   锤头           2,116.93        13.41%    448.06       100.00%   33.82%

                                 弯管、耐磨
 3      客户三                                  1,493.26         9.46%   1,025.26       25.50%   -10.62%
                                 套

 4      客户四                   PIP 产品       1,373.21         8.70%    728.98        93.65%   159.52%

 5      客户五                   磨球                547.62      3.47%   1,049.36                 -31.54%

             合计                               8,712.59       55.19%    4,024.69       75.48%


     注:上述期后回款金额统计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

       2、前五大客户销售同比变动原因具体如下:

                                                     14
    2021 年度前五大销售客户与 2020 年度前五大销售客户相比,本期客户四因采购量增加而
新进入前五名,客户六为 2020 年度前五大客户,2021 年度因采购量减少退出前五名。

    (1)客户二为子公司四川红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合作的国外客户,2020 年受疫情
影响,其同期订单下降,导致采购量下降,2021 年市场需求逐渐恢复,因此销售额同比上升。

    (2)客户四为子公司湖南红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客户,报告期内因采购量上升,为公
司新进前五大客户之一。该客户专注于各类高空作业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2021
年因高空行业经营环境持续改善,行业需求全面增长,公司 PIP 技术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客
户的销售订单增加,因此其对公司 PIP 成品采购量同比大幅增长。

    (3)客户五创立于 2000 年,是以生产钒钛铁精粉为主的大型民营矿业企业集团。公司于
2014 年开始与该客户合作,合作情况良好。2021 年因限电及环保要求,其生产经营受到了一
定影响,且因该客户与公司账款结算有一定的周期性,受上述因素影响导致 2021 年的采购量
和期后回款同比下降。

    (4)客户六属于某大型央企子公司,该客户 2020 年属于公司前五大客户之一,因销售额
同比下降,2021 年已不再属于公司前五大客户。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为 2020 年该客户新增技
改项目,采购了初装球和衬板,2021 年度技改项目减少,因此销售额随之减少。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主要执行了如下程序:

    1、获取前十大客户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单、发票、验收单或签收的发货单、出口报
关单等原始单据,检查相关合同条款、合同内容、验收日期等,核查收入确认的完整性、真实
性、准确性;

    2、结合销售合同检查,对比分析公司前十大销售客户赊销政策、信用政策与实际执行政
策以及与上期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3、对前十大客户执行函证程序;

    4、抽样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5、对主要客户的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核查变动原因,并与业务背景进行比对;

    6、通过公开市场信息,查询前十大客户的股东及董监高明细,并与华民股份公司股东及
董监高进行核对;

    7、取得管理层关于关联方交易的声明。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 年度主要客户较上年同期未发生重大变化,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
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上升具有合理性。




                                          15
       四、针对问询函第 4 题“4.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余额为 1,060.31 万元,其中其他
往来款、押金及保证金余额分别为 779.87 万元、208.98 万元,三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643.12 万元。(1)请补充说明其他往来款、押金及保证金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时间、背景、
交易对方、约定还款时间,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公司收入水平是否匹配,交易对象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及 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
财务资助情形。(2)请补充说明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已采取
的催收措施,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请补充说明其他往来款、押金及保证金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时间、背景、交易对

方、约定还款时间,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公司收入水平是否匹配,交易对象与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及 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

助情形。


       1、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其他往来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总额 779.87 万元,其中单项在 30 万元以上的有 4 家单位,剩余
127.17 万元由 99 家零散单位组成,单项金额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存在
                                                                               是否与公
                                                                   约定还款                 资金占用
 序号         交易对方        金额        形成时间    交易背景                 司有关联
                                                                     时间                   或对外财
                                                                                 关系
                                                                                             务资助

                                                      原材料采
   1        往来单位一           486.95     2014 年                  注1          否           否
                                                      购款

                                                                   2022 年 1
   2        往来单位二            86.00     2021 年   往来款                      否           否
                                                                   月已收回

   3        往来单位三            46.30     2017 年   往来款         注2          否           否

                                                                   2022 年 1
   4        往来单位四            33.45     2021 年   往来款                      否           否
                                                                   月已收回

            其他低于 30 万                            零散单位
   5                             127.17                                           否           否
            元的 99 家单位                            往来款

           合计                  779.87


    注 1:公司自 2014 年 12 月起,向该单位累计采购钨铁 83.40 吨,支付采购款共计 1,220.89 万元,对方未

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义务,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公司于 2019 年 6 月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

行合同。2019 年 12 月 30 日,法院判决公司胜诉,因对方拒不履行交付义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于 2020
                                                 16
年 5 月收到法院强制执行款 205.00 万元,剩余 486.95 万元因被执行人涉案较多且无其他可执行资产,法院于

2020 年 10 月出具终止本次执行的裁定。

       注 2:公司自 2015 年 9 月与该单位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截至 2017 年 11 月,该单位尚欠公司租金、水

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合计 133.04 万元,经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单位支付公司上述费用。2019 年 1 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民事
调解协议》,一致确认在抵扣该单位留存在公司的剩余财产受让款后,该单位尚应支付公司房屋租金、水电费
及物业管理费共计 75.00 万元。后续因该单位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支付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收到法院强制执行款 28.70 万元,剩余 46.30 万元因被执行人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于 2019 年 12
月出具终止本次执行的裁定。



       2、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押金和保证金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押金和保证金总额 208.98 万元,其中单项在 30 万元以上的有 3 家单位,
剩余 77.98 万元由 14 家零散单位组成,单项金额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存
                                                                                     是否与
                                                                                                在资金
                                                                                     公司有
 序号          交易对方        金额      形成时间    交易背景      约定还款时间                 占用或
                                                                                     关联关
                                                                                                对外财
                                                                                       系
                                                                                                务资助

                                                     投标保证
   1        往来单位五           71.00     2021 年              2022 年 5 月已收回     否         否
                                                     金

                                                     投标保证
   2        往来单位六           30.00     2021 年              2022 年 1 月已收回     否         否
                                                     金

   3        往来单位七           30.00     2021 年   保证金     2023 年                否         否

            其他低于 30 万                           押金及保
   4                             77.98                                                 否         否
            元的 14 家单位                           证金

            合计                208.98


       根据上表所列,其他往来款、押金及保证金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项正常往来
款。针对上述押金和保证金,公司将积极跟踪项目实施及投标进展情况,确保到期后及时收回;
针对其他往来款,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往来款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适时收回,存在纠纷或账
龄较长迟迟未收回的往来款,公司正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力争收回;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
会计准则,对长期未收回的款项根据账龄或单独计提了坏账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按约定向上述交易对手支付采购款、投标保证金、押金等,符合行业惯例,
属于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与公司收入水平匹配,交易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
监高及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17
     (二)请补充说明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

施,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内,账龄 3 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账
序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   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已采取的
       单位名称       龄 3 年以上合
号                                    期末余额    计提比例   提是否充分            催收措施
                          计)

                                                                          公司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

                                                                          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进行催收,
1    往来单位一              486.95      486.95   100.00%        是
                                                                          但对方暂无可执行资产。(详

                                                                          见上题注 1)

                                                                          公司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

                                                                          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进行催收,
2    往来单位三               46.30       46.30   100.00%        是
                                                                          但对方暂无可执行资产。(详

                                                                          见上题注 2)

                                                                          公司对零散单位加强日常管
     其他低于 30 万
3                            109.87       80.55   73.31%         是       理,对已到期的款项通过现场、
     元的 68家单位
                                                                          法律等多种催收途径跟进。

       合计                  643.12      613.80     95.44%


     报告期内,账龄为三年以上的其他应收账款余额为 643.12 万元,其中已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账龄 3 年以上的其他应收账款合计为 558.25 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他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账龄 3 年以上的其他应收账款合计为 84.87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合计 55.55 万元,账
龄为三年以上的其他应收账款合计计提坏账准备 613.80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已对上述应收款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主要执行了如下程序:

     1、分析公司其他应收款款项的性质和交易对方信誉情况;

     2、检查大额其他应收款款项形成时间、原因及背景;

     3、检查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分析其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
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分析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4、复核公司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
备的判断;

                                                  18
    5、结合其他应收款的函证程序和替代测试程序,评价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计提的合
理性;

    6、检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和核销的批准程序,取得书面报告等证明文件,评价计
提坏账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方法;

    7、检查其他应收款中是否存在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
法收回,或者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的情况;

    8、分析长期挂账其他应收款的未收回原因及其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其他往来款、押金及保证金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
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2、公司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已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五、针对问询函第 5 题“5.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
人工成本费用分别为 361.44 万元、1,587.93 万元,同比上升 57.86%、18.88%;研发费用中人
工成本为 343.44 万元,同比上升 153.46%。报告期末,公司报告期内员工数量共计 268 人,
较上年度减少 38 人,除财务人员外,各类别员工数量均有减少。请结合报告期内人员结构、
平均薪酬水平及薪酬政策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职工薪酬支出情况等说明上述科目中职工
薪酬、人工成本费用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报告期内人员结构、平均薪酬水平及薪酬政策变动情况

    (1)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2021 年人数占                          2021 年人数占
   岗位      2021 年期末人数                        2020 年期末人数                   变动情况
                                总人数比例                             总人数比例

管理人员           89             33.21%                  108            35.29%       -17.59%

研发人员           23             8.58%                   20             6.54%        15.00%

销售人员           14             5.22%                   15             4.90%         -6.67%

生产人员           142            52.99%                  163            53.27%       -12.88%

   合计            268           100.00%                  306           100.00%       -12.42%


    (2)平均薪酬水平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职工薪酬发生额及员工人数、人均薪酬增长
情况如下表所示:
                                               19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情况

销售费用                                    542.86                  359.36          51.06%

销售费用明细中的职工薪酬                    361.44                  228.96          57.86%

销售岗位月平均人数                            22                      15            46.67%

销售岗位人均薪酬                             16.43                   15.26          7.67%

管理费用                                   3,031.49                2,715.35         11.64%

管理费用明细中的职工薪酬                   1,587.93                1,335.77         18.88%

管理岗位月平均人数                            85                      86            -1.16%

管理岗位人均薪酬                             18.68                   15.53          20.28%

研发费用                                    539.18                  247.85         117.54%

研发费用明细中的职工薪酬                    343.44                  135.50         153.47%

研发岗位月平均人数                            23                      13            76.92%

研发岗位人均薪酬                             14.93                   10.42          43.28%


    注:公司的平均人数为 2021 年度各月岗位类别人数的月度平均值,并非各岗位员工年初人数与年末人数

的平均数。

    (3)薪酬政策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等因素,对部分员工的工资进行
了上浮调整,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同行业可比公司职工薪酬支出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凤形股份、耐普矿机、利君股份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人
均薪酬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凤形股份                                    23.62                    15.55

             耐普矿机                                    15.34                    15.00

 销售人员    利君股份                                    63.73                    57.40

             可比公司平均值                              34.23                    29.32

             华民股份                                    16.43                    15.26

             凤形股份                                    12.58                    12.08
 管理人员
             耐普矿机                                    23.37                    21.36

                                               20
   项目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利君股份                                   10.02                     14.74

               可比公司平均值                             15.32                     16.06

               华民股份                                   18.68                     15.53

               凤形股份                                   10.95                     7.76

               耐普矿机                                   14.36                     13.95

 研发人员      利君股份                                   11.60                     10.22

               可比公司平均值                             12.30                     10.64

               华民股份                                   14.93                     10.42


    注:公司的平均薪酬按各岗位职工薪酬总额和 2021 年月度平均人数计算。可比公司平均薪酬按期初和期

末的平均数估计,可能与实际情况略有差异。

       由上表可知,2021 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职工薪酬支出总体上都呈上涨趋势。

       3、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人工成本费用增长的原因
及合理性

       (1)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同比增加 132.48 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公司自 2020 年 8 月起积极拓展智慧城市业务,增加了相关业务领域的专家人才,薪酬待
遇相比较高,其中销售人员与 2020 年相比月度平均增加 7 人,增加职工薪酬 88.62 万元。2021
年 8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变更完成后公司业务方向有所调整,公司对智慧城市业务进行
了压缩,优化了相关销售人员。此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有限公司因调整
销售提成政策增加职工薪酬 39.73 万元。

       (2)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同比增加 252.16 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明细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增减变化            同比变化

工资                                 1,004.13           967.33           36.80               3.80%

绩效                                     178.19          92.98           85.21              91.64%

经济补偿金                               107.89          44.67           63.22              141.54%

福利费                                   125.95          98.39           27.55              28.01%

五险一金等其他费用                       171.78         132.40           39.38              29.74%

               合计                  1,587.93           1,335.77         252.16             18.88%


       1)因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业务发展方向调整而进行人员优化,导致公司辞退福利费同
比增加 63.22 万元;
                                                   21
    2)2021 年社保减免政策到期,本期无相关社保减免政策,缴费基数及社保优惠政策变动
的影响,导致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同比增加 45.43 万元;

    3)因管理人员年终绩效增加和工资薪酬增加等因素影响,职工薪酬同比增加 143.51 万元。
因管理人员月度平均人数同比变化不大,上述因素导致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同比上升 20.28%。

    (3)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同比增加 207.95 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将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合并区
间仅两个月。2021 年,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全年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且新增
数个智慧城市研发项目,导致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同比增加 42.71 万元,研发岗位期末人数
同比无变化,但月平均人数同比增加约 7 人;

    2)子公司湖南红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同比增加 95.07 万元,主要原
因系湖南红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PIP 真不锈导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属于跨年度项目,因 2020
年度评估认定该项目符合资本化条件,故 2020 年末于开发支出科目列报,2021 年度根据项目
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了费用化处理,导致研发费用中同比增加职工薪酬 54.85 万元,2021 年新
增研发项目中职工薪酬同比增加 40.22 万元;

    3)公司本部研发项目中职工薪酬同比增加 70.17 万元,其中,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及社保优
惠政策的变动导致 2021 年同比增加 18.02 万元。公司加大研发力度,研发人员岗位月平均人数
增加 3 人。因人数增加且工资标准调增,职工薪酬同比增加 52.15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职工薪酬支出都呈上涨趋势。公司报告期内职工薪酬的
增长具备合理性。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主要执行了如下程序:

    1、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的构成及金额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对
变动异常的项目询问变动原因,分析波动是否合理;

    2、获取公司员工花名册,与工资发放清单进行比较;抽取部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员工
的岗位职责、工资与履历是否匹配,检查工资发放记录、个税及社保缴纳记录,核查职工薪酬
发生的真实性;

    3、结合员工人数变动、结构变动、人均薪酬变动情况,分析职工薪酬变动的合理性;按
人员统计 2021 年工资明细与 2020 年进行对比,对变动异常的人员进行分析。

    4、抽查调薪通知;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岗位人员人均薪酬情况,与公司进行比较;

    5、获取研发台账,检查新增研发人员研发项目情况,抽取部分新增研发人员进行访谈,
了解其研发内容及成果。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职工薪酬增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职工薪酬支出变动趋势相符,公

                                            22
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人工成本费用增长主要受公司积极拓展智慧城
市业务、人员结构的变动、社保缴纳基数及社保减免政策的变更等影响,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
况,职工薪酬、人工成本费用增长具有合理性。


       六、针对问询函第 6 题“6.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930.32 万元,其中往来款余
额为 803.92 万元。请补充说明前述往来款的具体情况,交易对方、形成原因及时间,交易对
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及 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年审会计师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往来款总额 803.92 万元,其中单项在 30 万元以上的有 5 家单位,剩余
330.34 万元由 153 家零散单位组成,单项金额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余                                  是否与公司有关联
序号                 交易对方                     形成时间           形成原因
                                           额                                          关系

         攀枝花市东区高创投资开发有               2020 年、
 1                                       201.87               房产和土地租赁           否
         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2       罗德福                          100.00    2015 年    技术开发费               是

 3       长沙锤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67.72     2021 年    预缴租金及押金           否

                                                              计提各部门未报账
 4       计提费用                        52.09     2021 年                             否
                                                              费用

 5       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        51.90     2021 年    预缴租金及押金           否

 6       其他低于 30 万元的 153 家单位   330.34                                        否

                    合计                 803.9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攀枝花市东区高创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201.87 万元,系公司于 2020-2021 年度形成的应付未付房产及土地租赁费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罗德福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100 万元,系公司于 2015 年度形成的
应付未付技术开发费。201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与湖南金宇联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罗德福和湖南红宇鸣楚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共同投资设立湖南红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宇智能”)的关联交易事项。罗德福
作为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红宇智能的技术指导并负责 PIP 技术的二次研发,相应条件达成后由红
宇智能向罗德福支付专项研发费用 350 万元。2017 年 3 月 20 日,验收完成后,红宇智能分 5
笔向罗德福支付上述研发技术服务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100 万元未支付,故形
成往来款余额。上述款项已于 2022 年 1 月全部支付完毕。


                                                  23
    罗德福于 2016 年 1 月至 2021 年 6 月担任公司总工程师,其已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辞去上
述职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长沙锤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的其他应
付款分别为 67.72 万元、51.90 万元,系公司向其出租写字楼及厂房而预收的租金及押金。

    截至报告期末,其他低于 30 万元的 153 家单位的其他应付款合计金额为 330.34 万元,主
要为预收的写字楼及厂房租金、代扣代缴的个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往来款项。

    综上,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形成均有具体原因,相关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和合
理性,相关债务属实。交易对象除罗德福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及 5%以
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主要执行了如下程序:

    1、判断选择金额较大和异常的明细余额,检查其原始凭证,并向债权人函证;

    2、检查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并作出记录,关注其是否存在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对转入营业外收入的无需支付的其他应付款,检查其是否履行审批程序,依据是否充分;

    3、对大额其他应付款实施专项核查,了解交易事项目的及应付款项的原因、检查合同等
相关文件资料,以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网络查询大额其他应付款单位的工商信息,判断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董监高及 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其他应付款均基于真实的交易事项形成,余额真实,确认依据充分、恰当;

    2、除罗德福外,上述其他应付款往来单位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及 5%
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针对问询函第 8 题“8.报告期末,公司与多家子公司发生的非经营性往来款余额为
4,552.43 万元。请补充列示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往来款的形成原因,预计偿还时间,与以前年
度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构成财务资助,如是,相关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是否同比例提供财务
资助,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往来款形成的其他应收款为 4,552.4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4
                                                                                              单位:万元

                     持股     报告期末   报告期初        报告期末较
                                                                       往来形    预计偿还时     是否构成
 资金往来方名称      比例     往来资金   往来资金        期初余额变
                                                                       成原因        间         财务资助
                     (%)      余额       余额          动幅度(%)

                                                                                 未来预计通
四川红宇白云新材
                     51.00    1,542.99   1,616.00           -4.52       注1      过清算方式        否
料有限公司
                                                                                  进行清偿

湖南红宇再生物资
                     100.00               113.42           -100.00      注2        已收回          否
利用有限公司

河北红宇鼎基耐磨                                                                已收回 22.07
                     66.80     388.73     609.53           -36.22       注3                        否
材料有限公司                                                                        万元

湖南红宇智能制造                                                                已收回 34.00
                     77.50     36.70       53.03           -30.79       注4                        否
有限公司                                                                            万元

四川红宇新材料科                                                                已收回 150.00
                     100.00   1,734.66   1,439.85           20.48       注5                        否
技有限公司                                                                          万元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
                     100.00    849.35     998.54           -14.94       注6        已收回          否
料有限公司

      合计                    4,552.43   4,830.37           -5.75


    注 1:四川红宇白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红宇白云 51.00%的股权,2022

年 4 月 12 日红宇白云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 69.00%。2021 年期末往来款余额 1,542.99 万元,

主要形成于 2016-2017 年期间,主要为保障该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而无偿

提供的往来资金。因该子公司已停产,未来预计通过清算方式进行清偿。

    注 2:湖南红宇再生物资利用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初相关款项主要为保障该子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所需资金,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9 月全额收回,该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工商注销。

    注 3:河北红宇鼎基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 年期末往来款余额 388.73 万元,系以前

年度为保障该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而无偿提供的往来资金。截至本回复日,相

关款项已经收回 22.07 万元,后续根据该子公司的经营状况逐步收回。

    注 4:湖南红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 年期末往来款余额 36.70 万元,因其租赁公司

厂房,在水电费结算前,公司代其支付水电费。截至本回复日,相关款项已经收回 34.00 万元。

    注 5:四川红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 年期末往来款余额 1,734.66 万元,主要为维

持该子公司日常经营补充的流动资金。截至本回复日,相关款项已经收回 150.00 万元,后续根据该子公司的

经营状况逐步收回。

    注 6: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 年期末往来款余额 849.35 万元,主要为维

持该子公司日常经营补充的流动资金。截至本回复日,相关款项已全额收回。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规定:

                                                    25
“7.1.1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适用本节规定,
但下列情况除外:(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二)资助对
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
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经逐条比对上述规定,由于上表所列子公司报告期内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
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对其的非经营性往来款项不属于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且形成原
因主要为保障该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而提供的往来资金,
不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主要执行了如下程序:

    1、了解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确定
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与子公司交易的相关资料,并检查相关董事会决议、付款单、银行流水等;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子公司发生的非经营性往来余额不属于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资
助,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26
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续)

                                                       天职业字[2022] ]20398-4 号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宇科

                  中国北京

               二○二二年六月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秀文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