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民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07-16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
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
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
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
核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
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权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10 亿元;或公司 2022 年净利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润不低于 1000.00 万元;
                             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00 亿元;或公司 2023 年净利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润不低于 4000.00 万元;
                             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00 亿元;或公司 2024 年净利
 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润不低于 7000.00 万元。

     若预留的股票期权在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的股票期权在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
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00 亿元;或公司 2023 年净利润不低
   第一个行权期
                       于 4000.00 万元;

                       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00 亿元;或公司 2024 年净利润不低
   第二个行权期
                       于 7000.00 万元。
   注:“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相关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进行综合考评,提名与薪酬考
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S)分为四个档次分别对应不同的标准系数,具体如下

                                             2
表所示: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若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解除
限售额度=个人当批次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激励对象考
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
次。
       七、行权/解除限售
    (一)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
行权/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限售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在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上交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二)在考核期内,考核对象各期可申请行权/解除限售的权益数量由公司
业绩考核结果、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同确定,未达到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或未及
时申请行权/解除限售的权益股票由公司注销或按照约定价格回购注销。
    (三)如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反馈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
源部等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如确实存在不合理因
素,可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提出修正建议,提交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确定
最终考核结果。
       九、考核结果归档
    (一)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须保留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3
    (二)为保证激励的有效性,考核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
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三)考核结果应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五年后人力资源部等
相关部门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