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股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2022-09-17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 年 9 月 21 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数量:430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 44,129.5483 万股的 0.97%;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8 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30.00 万股;
● 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 年 7 月 18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及职位通过公司公告栏及公司 OA 系统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7 月 29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
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2 年 8 月 30 日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合计 430.00 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合计 8 人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3.45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2
所示:
占本次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权益
序号 姓名 职务 公告日公司股本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1 罗锋 董事 80.00 6.06% 0.18%
2 夏宇 常务副总经理 80.00 6.06% 0.18%
董事、副总经理、
3 朱艳春 30.00 2.27% 0.07%
董事会秘书
4 戴桂中 副总经理 30.00 2.27% 0.07%
5 高先勇 财务总监 30.00 2.27% 0.07%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80.00 13.64% 0.41%
(共3人)
合计 430.00 32.58% 0.9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时间安排
1、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比
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
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40%
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
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
(八)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3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10 亿元;或公司 2022 年净利润不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于 1000.00 万元;
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00 亿元;或公司 2023 年净利润不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于 4000.00 万元;
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00 亿元;或公司 2024 年净利润不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 7000.00 万元。
注:“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相关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进行综合考评,提名与薪酬考
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比例。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S)分为四个档次分别对应不同的标准系数,
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若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
度=个人当批次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
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内容一致。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30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4
2022 年 9 月 21 日。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按照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股本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
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0 / 4,300,000 4,300,000 0.97
高管锁定股 0 / 0 0 /
首发后限售股 0 / 4,300,000 4,300,000 0.9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41,295,483 100.00 0 441,295,483 99.03
三、总股本 441,295,483 100.00 4,300,000 445,595,483 100.00
注:1、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
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41,295,483 股增加至
445,595,483 股。授予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20.00%变为
19.81%,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八、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出具了《湖南
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0808 号),审验了公
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6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6 日止,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罗锋等 8 位激励
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4,300,000.00 元(大写:肆佰叁拾
万元整)。8 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出资 14,835,00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
5
4,3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10,535,000.00 元。
华民股份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1,295,483.00 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6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445,595,483.00 元,累计股
本为人民币 445,595,483.00 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筹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445,595,483 股摊薄计算,
2022 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0005 元。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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