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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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
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 28 项议案。监事会会议的通
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2021 年 9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1 2022 年 01 月 14 日 3、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第二十次会议
说明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1、 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 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 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四届监事会
2 2022 年 04 月 25 日 7、审议《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十一次会议
8、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议案》
12、审议《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3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2022 年 05 月 06 日 1、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内容
次会议 2、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2022 年 3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2、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4 2022 年 07 年 15 日
次会议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核查<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1、审议《关于收购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5 2022 年 08 月 15 日
次会议 80.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审议《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6 2022 年 08 月 26 日 2、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次会议
票的议案》
1、审议《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2、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7 2022 年 10 月 25 日
次会议 3、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事项进行了认
真监督检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通过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并对
公司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
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
序合法,完善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等内控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
职责时,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不
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要
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
真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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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规范、制度完善,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各
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全体监事认为 2022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2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现与公司关联
人之间有内幕交易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前均对信息知
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在 2022 年度的重大经营活动中,公司未发生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了
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三、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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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加强沟通和监督检查,推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
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建立高效的沟通
渠道和方式,促进公司业务的高效进行;通过定期检查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及
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的财务报告及时
披露,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认真履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规范的职责,借助内部管理制度的提升,加强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
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二)注重培训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与水平
监事会将有针对性的参加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
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
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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