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 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民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民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5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16元,共募 集资金人民币549,12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542,755,975.2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12月13日出具天职业字 [2022]4639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99,910.86元,其中: 2022年度使用1,999,910.86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99,910.86元,募集 1 资 金 专 户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543,021,687.18 元 , 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542,755,975.2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265,622.83元,系通过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与募集资金累计存款利息收入之和的金额。 募集资金的明细如下表: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542,755,975.21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184,616.91 加:通过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 2,081,005.92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1,999,910.86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43,021,687.18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543,021,687.1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 定并修订了《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福元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 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与保 荐机构民生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或其上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 43050180403600001077 活期 220,069,844.45 樟路支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福元支 800000102782000006 活期 223,514,241.68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 731902303010616 活期 99,437,601.05 支行 合计 - - 543,021,687.1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 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3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民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湖南华 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26340-4 号),认为:华民股份《湖南华 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民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民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静亮 施卫东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 5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2,755,975.21 本年度投 入募集资 1,999,910.8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 1,999,910.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金总额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含部 资进度(%) 超募资金投向 资总额 (1) 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3)=(2)/(1) 承诺投资项目 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549,120,000.00 542,755,975.21 1,999,910.86 1,999,910.86 0.3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49,120,000.00 542,755,975.21 1,999,910.86 1,999,910.86 0.37%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549,120,000.00 542,755,975.21 1,999,910.86 1,999,910.86 0.37%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6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不适用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