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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格医药: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18)069 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

月12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618号东冠大厦15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1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

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笑利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决策依据和决策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同时,由于公司尚未完成权益授出,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股票期权,因此本次终止事

项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

                                           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将募投项目“临床试验综合管理平台”和“收购北医仁智100%股权”结项并

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回购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补充规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将有

利于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本次

回购股份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

同意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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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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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公司实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

司核心技术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

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制定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杭

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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