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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格医药:关于参与投资平潭综合实验区沃生慧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19-03-21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19)021 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平潭综合实验区沃生慧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医药”或“公司”)投资平台杭州泰格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沃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沃生投资”)及其他出资方签署《合伙协议》,投资平潭综合实验区沃生慧嘉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沃生慧嘉”或“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

民币3亿元,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本次投资主体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6年4月22日,系本

公司专业投资平台,由两名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泰格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投资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沃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D565Q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H1390

    法定代表人:林秉谦

    成立时间: 2016年7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

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

    沃生投资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沃生投资当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参与该基金份额认购。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沃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

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34315。

    2、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SZ.002294)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车公庙绿景广场主楼37层

    法定代表人:叶澄海

    成立时间:1998年11月3日

    经营范围:开发研究、生产化学原料药、粉针剂、片剂、胶囊。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

务(不含进口分销业务),自有物业租赁。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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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华威慧创(上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150号1701-02室

     法定代表人:侯文山

     成立时间:2005年3月1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国际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科技咨询、环保信息咨询、

贸易信息咨询、展会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威慧创(上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王莉莉

     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5、潘一杭

     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沃生慧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企业规模: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

     3、普通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沃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

     4、注册地: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1320(集群注册)

     5、成立日期:2019年3月7日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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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7年,其中,投资期为5年,退出期为2年。经执行事务合

伙人单独决定可延长合伙期限,延长期不超过2年(含2年)。

    8、目前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合伙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承担责任方式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沃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现金        141.4141     无限责任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           6,000     有限责任


     华威慧创(上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现金           1,000     有限责任


                   王莉莉                        现金           3,000     有限责任


                   潘一杭                        现金           3,000     有限责任


     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现金           1,000     有限责任


                      合计                       ——      14,141.4141      ——


    四、投资方向

    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与范围聚焦于聚焦生物医药、医疗领域的股权投资及相关投资业

务,助力被投资公司快速成长,促进中国医药和医疗健康事业的发展:

    1、从治疗领域角度:重视肿瘤、心脑血管、骨科、糖尿病、儿科等领域;

    2、从诊疗环节的角度:重视诊断、检测环节的需求;

    3、从技术的角度:重视新兴的生物技术,包括生物制药,以及基于新兴生物技术的

药物研发平台/辅助研发平台。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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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投资金额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2、 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的目的为聚焦生物医药、医疗领域的股权投资及相关投资业务,助力被投资

公司快速成长,促进中国医药和医疗健康事业的发展,为全体合伙人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

    3、 投资进度

    除非合伙企业提前解散,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7年,自合伙企业的成立日起算。其

中,投资期为5年,退出期为2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单独决定可延长合伙期限,延长期不

超过2年(含2年)。

    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沃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5、 管理费

    合伙企业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年度管理费为认缴出资总额之2%。

    6、执行事务合伙人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管理人管理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进

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2人,由有限

合伙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派1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建立规范科学的投资决

策程序及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及退出决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员三分之二(含本数)以上表决通过。

    7、投资限制

    除非经全体有限合伙人同意,本合伙企业不得在任何单个被投资公司中投入超过本合

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30%)。

    8、临时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商业上合理的范围内可将合伙企业的闲置现金投资于货币基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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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净值型理财产品、固定期限的理财产品和现金管理类资产管理计划

等临时投资。

    9、现金分配

    来源于任一投资项目的可分配现金应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首先,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

   (2)其次,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就其每一元实缴出资实

   现按照每年8%(单利)计算的优先收益。

    (3)然后,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依据本项获分配的金额等于其依据

本项获分配金额与全体合伙人依据上述第(2)项获分配金额之和的20%。

    (4)以上分配后如有余额,20%支付普通合伙人,作为业绩奖励,80%按照实缴出资

比例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

    六、设立投资合伙企业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设立投资合伙企业,可以结合公司在医药临床研究领域的专业优势,拓展公

司投资渠道,获取投资收益。同时该合作模式也将帮助公司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发展优质

项目储备。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在合伙企业后

续经营中,可能存在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退出等多方面风险因

素。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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