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智敏)2019-04-26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客
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本人本年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本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每次召开的董事会。公司在本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年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参加董事会 委托参加董事会 未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出席
陈智敏 11 11 0 0 否
1、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无委托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日期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公司所属企业到香港联交所
2018 年 3 月 7 日 同意
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3 月 21 日 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工业园区启明融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2018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独
2018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立意见
1
2018 年 4 月 20 日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4 月 20 日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2018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20 日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4 月 20 日 关于确认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4 月 20 日 关于公司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向金融机构购买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的独立
2018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意见
2018 年 4 月 20 日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4 月 20 日 关于公司境外子公司重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符合《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
2018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20 日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境外上市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4 月 20 日 关于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承诺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4 月 20 日 关于公司维持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6 月 6 日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7 月 4 日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2018 年 8 月 28 日 同意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2018 年 8 月 28 日 同意
见
2018 年 8 月 28 日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关于控股子公司 Frontage Holdings Corporation 执行<
2018 年 8 月 28 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 同意
入>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2018 年 8 月 28 日 同意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
2018 年 8 月 28 日 同意
性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13 日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为流动资金
2018 年 11 月 13 日 同意
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13 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11 月 13 日 关于公司实施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
自公司上市以来,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本年度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本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
勉尽责,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现场调研、电话沟通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本人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
向前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
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
感谢。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智敏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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