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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格医药: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跟踪报告2019-04-26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泰格医药
保荐代表人姓名:顾庄华                   联系电话:021-23153523
保荐代表人姓名:葛绍政                   联系电话:021-2315345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章程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3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已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保荐业务工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作底稿记录,对底稿记录进行了妥
                                         善保管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1 月 15 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监事、高级管理的行为规范、内控
                                         制度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2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
     (1)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
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叶小平和曹晓春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前,QM8 等 4 名法人股东及除
实际控制人之外的 8 名自然人股东均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是       不适用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
然人股东叶小平、曹晓春、Zhuan Yin、施笑
利、徐家廉、Wen Chen 及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的监事戴震宇、高级管理人员黄刚除了出具上
述承诺以外,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和
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股份公司的
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股份公司股
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股份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十二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
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
                                       3
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份;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股
份公司股份。
     (2)其他承诺
     在巨潮资讯网于 2015 年 6 月 8 日刊登的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
回复》中,叶小平先生、曹晓春女士承诺:自
该承诺函出具之日(2015 年 6 月 5 日)起至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在二级市
场公开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在巨潮资讯网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刊登的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中,叶小平先生、曹晓春女士承诺:在
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
所持公司股份。
2.关于承担员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补
缴义务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叶小平、曹晓春承诺:
如发行人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
                                            是   不适用
补缴此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
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其将承担由此产生的
全部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
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将来可能与泰格医药发生的同业
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小平和曹
晓春女士作出如下承诺:
     “1、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本人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
及本人参股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
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                            是   不适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本人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
及本人参股企业将来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
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
进一步拓展其业务经营范围,本人、本人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本

                                    4
人参股企业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
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
本人、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
其他企业及本人参股企业将停止经营相竞争
的业务,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股份公司,
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
三方;
      4、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
守,本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
失。
      5、上述股份公司含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
4、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1、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不
会用于外延式投资。
      2、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不
                                           是   不适用
会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
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5、非公开发行锁定期承诺
      2016 年 2 月,公司成功完成非公开发行
股票,5 名认购对象曹晓春、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国金涌铧价值成长定增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宁波鼎亮睿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是     不适用
伙)、上海季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叶
小平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
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顾庄华




                    葛绍政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