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19)053 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格医药”)参股35%的上海晟
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境内银行申请办理总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2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为上述综合
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不超人民币1,320万元。
2018年6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晟通向境内银行申请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晟通的担保余额是1,174万元,
该笔担保将于近期到期。为满足上海晟通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为上海晟通向境内银
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20万元。同时上海晟通
的其他股东以该等股东持有的上海晟通全部股权提供反担保。2019年5月13日,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为上海晟通向境内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20
万元。
公司于2019年3月份转让上海晟通部分股权,上海晟通现为公司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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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晟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319弄50号
3、法定代表人:卢金
4、注册资本:人民币1,166.7万元整
5、经营范围:陆路、海上、航空国际国内货物代理,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
日用百货批发,商务咨询(除经纪),票务代理,装卸与仓储运输服务,普通货运,酒店
管理,建筑工程,市政绿化工程(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资产投资管理(除股权
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仓储,物业管理。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上海晟通35%的股权,系公司参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比例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
宁波泰格盈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5%
上海舜承贸易中心 15%
宁波虹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29%
杨从登 5.71%
观由昭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合计 100%
7、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上海晟通总资产为32,295,009.27元,净资产为15,440,596.37元,
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102,828,010.60元,净利润为444,397.72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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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为上海晟通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期限和金
额依据上海晟通与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
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上海晟通日常业务进一步的发展需要,且上海晟通的其他股
东以其持有的上海晟通全部股权为公司该笔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措施,该笔担保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同意本次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泰格医药的参股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对
上海晟通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为上海晟通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20万元。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泰格医药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同时上海晟通的
其他股东以该等股东持有的上海晟通全部股权提供反担保,该笔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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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之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泰格医药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宜
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474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
保,亦无担保逾期情况。
九、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或变化。
十、备查文件
1、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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