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泰格医药: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0-02-07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20)009 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2月7日(星期五)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7日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年2月7日上午9:15至2020年2月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618 号东冠大厦(同时提供了远程视

频参会系统)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小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过半



                                           1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曹晓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63,791,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027%,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82,108,07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8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1,683,3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129%。

    除叶小平、曹晓春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均在 5%以下。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3,791,3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22,390,07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2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517 股。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由于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发生

变动;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49,507,599 股减少至 749,487,082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749,507,599 元减少至人民币 749,487,082 元。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49,507,599 元变更为人民币 749,487,082 元,公司股份

总数由 749,507,599 股变更为 749,487,082 股,公司将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 363,791,3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22,390,07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王元、傅扬远律师出席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七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