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29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8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通知,并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下午 14 时至 15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
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 8 人(其中受托董事 0 人,通讯表决的
董事 3 人,为王长春、郑康、彭和平。),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100%,超过半数,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长春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并经投
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 100%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长春先生回避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有利于满
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公
司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渤海银行深圳
前海分行等 5 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
过 2 年。公司以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的部分自有房产抵押作为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增信条件,同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春先生为授
信额度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长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
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
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二、 以 8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 100%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具体时间以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