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跟踪报告2019-04-1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亮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迎 联系电话:0755-82852949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青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0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控制度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收集一次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
披露文件一致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8 次(注:不含作为财务顾问出具的专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项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不适用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次
《招商证券关于长亮科技 2017 年度跟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踪分析报告》、《招商证券关于长亮科
技 2018 年上半年度跟踪分析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持续督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保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28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要求,
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控股股东和上
市公司董监事的行为规范、内幕信息
管理、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募集资
金管理与使用等相关规定进行培训。
同时,本次培训重点向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讲解了
短线交易的概念、相关制度要求、信
息披露以及处罚措施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周岚关于资产重组时股份限售
是
的承诺
2.李惠萍、张琳琳、宁巍、杨波、
刘盛春、王丽、郭耿华、陈望宇、
李现强、吴宁、刘宁、贺亮、滕金
是
涛、林敏、王俊、叶如平、张立帆、
梁松茂关于资产重组时股份限售
的承诺
3.黄晓祥、王林、谢先兴、郑康
是
关于资产重组时股份限售的承诺
4.周岚、邓新平、赵为、李惠萍、
张琳琳、宁巍、杨波、刘盛春、王
丽、郭耿华、陈望宇、李现强、吴
宁、刘宁、贺亮、滕金涛、林敏、 是
王俊、叶如平、张立帆、梁松茂关
于不与长亮科技进行同业竞争的
承诺
5.黄晓祥、王林、谢先兴、郑康
是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6.肖映辉等 34 名发起人股东关于
是
股份限售的承诺
7.张鹏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8.江小兵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9.肖章琛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10.苟廷峰、韩永海、徐俊、王彦
是
彬、张慧敏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1.王长春等 6 名发起人股东关于
是
股份限售的承诺
12.耿云等 40 名其他股东关于股
是
份限售的承诺
13.李全龙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14.黄秦香、莫俊喜、陈亮关于股
是
份限售的承诺
15. 李劲松等 125 名股权激励对象
是
关于限制性股票股份限售的承诺
16. 张钤等 6 名预留限制性股票激
是
励对象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17. 徐亚丽等 617 名股权激励对象
是
关于限制性股票股份限售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发生变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未出现所述情形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的签署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迎 潘青林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