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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亮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超过1%的公告2023-02-13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达到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王长春先生于2018年5月30日完成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将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转让给深圳市腾讯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5日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371,900股完成了国泰

中证计算机ETF份额认购,占公司总股本的0.91%;于2020年3月17日-2020年3

月1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99,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

    2022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王长春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王长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的告知函》,

王长春先生近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63,275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17%),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已经超过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长春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 2 栋 A 座 5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2 月 8 日

股票简称                 长亮科技                   股票代码                    30034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减持时间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股、B 股等)
    A股          2018-05-30                  12,000,000                           4.01%

    A股          2019-07-05                  4,371,900                            0.91%

    A股          2020-03-19                  3,999,887                            0.83%

    A股          2023-02-08                  1,263,275                            0.17%

           合   计                           21,635,062                           5.9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认购基金
                           份额)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
                                    不适用
多选)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截至 2016 年 7 月     本次变动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29 日)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65,528,900           22.42%       106,619,069            14.5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132,226            4.83%       25,707,311              3.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51,396,674           17.59%       80,911,758             11.06%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1、王长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已按相关规定预先披
                                露了减持计划和实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
                                2020 年 3 月 19 日、2022 年 1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05、2020-011、2022-060)。
                                2、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份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公司股东王长春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先生拟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参与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认购(即网下股票认购方式),截至 2019 年 7 月 5
                                日,王长春先生完成了国泰中证计算机 ETF 份额认购。
                                3、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公司股东王长春先生拟将自身持有
                                的部分股份转让给深圳市腾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5 月 30 日,
                                王长春先生完成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的合计数为各年度减持股数的加总,未考虑总股本变动情况。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上述股份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
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长春先生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1、王长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