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卡股份: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13年3月)2013-03-26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

使用管理的规范性,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金卡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

时公告、财务数据、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具

体负责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证券事务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

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

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1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

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

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

    第七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

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财务数据等资料,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

绝报送。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法律法规的要

求向外部单位或个人提供公司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财务数据前,需

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见附件),经部门负责人、主

管副总审核后交由董事会秘书核准后方可对外报送,同时应将报送的

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九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

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

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

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
                              2
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二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公司信息披露前,在相关公开文件、

网站、其他公开媒体上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十三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

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

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

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

如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

有冲突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执行,

并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3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

报送信息单位及部门:


接收信息单位及部门:


报送原因


对外报送信

  息内容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

   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董事会秘书

   意见                            董事会秘书(签字):

                                                 年       月   日


董事长审核

                                   董事长(签字):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