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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股份: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4-17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股份       公告编码:2013‐017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发出会议通知,2013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30 在浙江传媒学院国际交
流中心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
事长施正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公司股份 45,012,1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2%。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
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
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股东一致认为公司《2012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
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 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45,0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617.3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2.95%;净
利润 8,051.5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5.61%。
    与会股东认为,公司《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2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同意45,0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股东认真听取副董事长施正余先生所作的《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12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决议、各项管理
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

     表决结果:同意45,0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股东认真听取监事会主席何国文先生所作的《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12 年度公司监事会各项决议、各项
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

    表决结果:同意45,0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2012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 80,433,405.23 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1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043,340.5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8,983,049.05 元,
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31,373,113.76 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
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
公 司 未 来业 务 发展 需要 , 2012 年 度公 司分 配 方 案为 : 以公 司现 有 总 股 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1.50 元(含税),合计
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 9,000,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3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90,000,000 股。

    表决结果:同意45,0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12 年度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
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任何内
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尚无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45,0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是按上市前章程的相关条款设
置,随着公司的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为了完善以上制度,特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5,0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精神,公司结合自身情况,
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45,0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谷卡公司变更为金卡股份,由金卡
股份负责该项目的后续募集资金投入及运营工作。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
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属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45,0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聘期至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45,0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授信计划的议案》;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谷卡公司在下一会计年度由中国银行乐清支行、中国银
行经开支行的授信额度期限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不断
扩展的经营规模,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乐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0
万元整、谷卡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最终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
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45,0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谷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谷卡公司 2013 年度拟向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 2013 年度综合授信 10,000 万元额
度。
    考虑到谷卡财务状况良好,抗风险能力强,募投项目前景良好,有能力偿还
到期债务;公司同意为谷卡公司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45,0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原红旗先生、杜龙泉先生、沈文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
201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就2012年出席会议的情况,、董事会相关工作情况等
进行了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45,0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委派了王成律师、邓楠律师出席并见证了
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
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