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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股份:关于公司与龙湾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的公告2013-05-06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股份       公告编码:2013‐025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龙湾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与浙江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湾农商银行”)存在存款类日常交易。
    由于本公司董事方国升先生自 2012 年 2 月 1 日起担任龙湾农商银行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的规定,龙湾农商银行自 2012 年 2 月 1 日起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
公司与龙湾农商银行之间的存款类日常交易构成了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法人:浙江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少云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强大道衙前段
    成立日期:2005 年 6 月 25 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业务;经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具体交
易条款系根据存款性质、存款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
协商订立。综合考虑本公司目前与龙湾农商银行的业务合作情况以及本公司
2013 年的资金安排,本公司预计:自 2012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公司在龙湾农商银行的累计存款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由于存款类交易属于本公司的日常交易,因此,在遵守上市规则审批及披露
程序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与龙湾农商银行存款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此项
安排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也有利于提高本公司与龙湾农商银行进行存款类日
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本次
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具
体交易条款系根据存款性质、存款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
原则协商订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上限合理,有助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和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三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龙湾农商银行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意见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龙湾农商银行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交
易价格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保荐机构对
金卡股份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在龙湾农
商银行存款的关联交易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