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卡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2-14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股份                  公告编码:2014‐004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卡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
  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
  [2014]20 号)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方以及公司历年
  来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如下:
                                                                                                超期未履行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的原因及解
                                                                                                 决方案
            浙江金卡高                                                               承诺人严
            科技工程有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格信守承
                                                                          承诺期限
首次公开发 限公司、乐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 2012 年 02              诺,未出
                                                                          为三十六               不适用
行所作承诺 清金凯企业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月 06 日                现违反承
                                                                          个月
            管理咨询有 份。                                                          诺的情
            限公司                                                                   况。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
                         其所持公司股份数总额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承诺人严
                                                                          承诺期限
首次公开发 杨斌、施正 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2012 年 02 为三十六 格信守承        不适用
行所作承诺 余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月 06 日            诺,未出
                                                                        个月
                      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现违反承
                          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诺的情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况。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承诺人严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格信守承
                                                                                承诺期限
首次公开发                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担任发行人 2012 年 02                诺,未出
             戴意深                                                             为三十六              不适用
行所作承诺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则任职期间 月 06 日                  现违反承
                                                                                个月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诺的情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                           况。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公司董事、 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所持发行人股份
             监事及高级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                             承诺人严
             管理人员张 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                             格信守承
                                                                                承诺期限
首次公开发 宏业、张恩 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2 年 02              诺,未出   不适用
                                                                                为三十六
行所作承诺 满、张华、 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月 06 日                      现违反承
                                                                                个月
             方国升、何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诺的情
             国文、黄光 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况。
             坤、姚艳     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                           承诺人严
                          其所持公司股份数总额的 25%,离职后半年                           格信守承
                                                                                承诺期限
首次公开发                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2012 年 09              诺,未出
             监事朱央洲                                                         为三十六              不适用
行所作承诺                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月 24 日                  现违反承
                                                                                个月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诺的情
                          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况。
                          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浙江金卡高
             科技工程有
             限公司、乐 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
             清金凯企业 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
                                                                                         承诺人严
             管理咨询有 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
                                                                                承诺期限 格信守承
             限公司、杨 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
首次公开发                                                           2012 年 03 为持有金 诺,未出
             斌、施正余、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                                     不适用
行所作承诺                                                           月 14 日   卡股份股 现违反承
             戴意深、张 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
                                                                                票期间   诺的情
             宏业、张恩 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并
                                                                                         况。
             满、张华、 愿意完全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
             方国升、何 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国文、黄光
             坤、姚艳


                          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
                          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
                                                                                         承诺人严
                          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
                                                                                承诺期限 格信守承
                          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
首次公开发                                                           2012 年 09 为持有金 诺,未出   不适用
             监事朱央洲 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
行所作承诺                                                           月 24 日   卡股份股 现违反承
                          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
                                                                                票期间   诺的情
                          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并
                                                                                         况。
                          愿意完全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
                          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针对关联交易作出承诺:“本人(本公司)、
                          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与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已存在及将来不
                          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保证遵守国家
             浙江金卡高
                          法律法规,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
             科技工程有
                          的商业条款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交
             限公司、乐
                          易。如未按法律法规、及市场交易的公平原
             清金凯企业
                          则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交易,而给                         承诺人严
             管理咨询有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或已经造成                承诺期限 格信守承
             限公司、杨
首次公开发             损失,由本人(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12 年 03 为持有金 诺,未出          不适用
           斌、施正余、
行所作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月 14 日 卡股份股 现违反承
           戴意深、张
                       也针对关联交易作出承诺:“本人(本公司)、        票期间   诺的情
           宏业、张恩
                       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与                     况。
           满、张华、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已存在及将来不
           方国升、何
                       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保证遵循
           国文、黄光
                       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发
           坤、姚艳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交易。如未按市场
                          交易的公平原则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
                          生交易,而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
                          失或已经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关联交易作出承诺:“本人(本公司)、
                          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与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已存在及将来不                             承诺人严
                          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保证遵守国家                  承诺期限 格信守承
首次公开发                法律法规,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 2012 年 09 为持有金 诺,未出
             监事朱央洲                                                                                 不适用
行所作承诺                的商业条款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交 月 24 日         卡股份股 现违反承
                          易。如未按法律法规、及市场交易的公平原                  票期间     诺的情
                          则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交易,而给                             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或已经造成
                          损失,由本人(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严
                                                                                  承诺期限
                          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中承诺,“浙江金卡                           格信守承
                                                                                  为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 杨斌、施正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2009 年 10                      诺,未出
                                                                                  上市交易              不适用
行所作承诺 余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均不得退出一致 月 09 日                    现违反承
                                                                                  之日起三
                          行动及解除本协议”。                                               诺的情
                                                                                  十六个月
                                                                                             况。
                              “如果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
                          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此前年度应由发行人或金
                          卡工程应缴付的社会保险费,杨斌、施正余
                          将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公司补                               承诺人严
                          缴,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发行人不因此遭                             格信守承
首次公开发 杨斌、施正 受任何损失,承诺人对此承诺连带责任。”         2011 年 03              诺,未出
                                                                                                        不适用
行所作承诺 余                 “如果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     月 14 日                现违反承
                          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此前年度应由发行人缴付                             诺的情
                          的住房公积金,杨斌、施正余将按照主管部                             况。
                          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公司补缴,并承担相关
                          费用,保证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承
                          诺人对此承诺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一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