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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5-04-2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15]1149号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卡股份公司)截至

2015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卡股份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

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金卡股份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金卡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编制的《前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金卡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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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金卡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金卡股份公司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继佳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玲玲



                                          报告日期: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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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现将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79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为31.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5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242.50

万元后,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4日划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清市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368858333511)人民币44,257.50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

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917.78万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3,339.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2年8月15日出具了中汇会

验[2012]2403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中初始存放金额 43,339.72 万元,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 2,412.21 万元,募

集资金可用金额合计 45,751.93 万元。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共使用

36,139.52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217.85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394.56 万元。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放方式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379262329782         专户     活期存款   195,665,200.00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乐清   374062373019         专户     通知存款
   市支行
               403962372784         专户     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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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银行股份
               355890100101388888    专户      活期存款      237,732,000.00                        已销户
有限公司温州
  乐清支行     355890100200148047    专户      定期存款                                            已销户


               134001516010023318    专户      活期存款                                            已销户
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   134001630010011984    专户      通知存款                                            已销户
 分行营业部
               134001610010014292    专户      定期存款                                            已销户

               396162650034          专户      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   362358379037          专户      通知存款
有限公司杭州
经济技术开发   390962724171          专户      定期存款

   区支行
               398765405683          专户      保证金户


               383165405697          专户      保证金户                        3,945,612.96


   合   计                                                   433,397,200.00    3,945,612.96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了《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已

经本公司 2011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到账后,2012年8月和10月,本公司董事会为前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分行营业部以及中国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部四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乐清市支行存款账户为:37926232978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存款账户

为 : 355890100101388888 , 广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分 行 营 业 部 存 款 账 户 为 :

13400151601002331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部存款账户为:

396162650034。

    2012年9月11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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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22日,公司连同杭州谷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营业部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专户用于杭州谷卡智

能系统有限公司智能燃气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2 年 10 月 29 日,公司连同杭州谷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专户用

于杭州谷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智能燃气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3 年 3 月 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为方便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

公司决定将杭州谷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存放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的全部

募集资金更换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进行存储与管理,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账户全部注销。

       2015 年 1 月 6 日,由于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公司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

乐清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全部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说明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共使用 36,139.52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使用 10,835.97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25,303.55 万元(含利息净收入 1,530.35 万

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具体情况如下:

       1.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用于智能燃气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承诺投入金额共计

19,566.52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上述两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0,835.97万元,结

余8,730.55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20.14%。募投项目出现结余的原因,主要系本公司在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优化项目设计施工方案,在保证原有设计方案和技术条

件的前提下,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投入比原计划有所降低,合理节省了部分开支。

    2014年12月24日,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结余的募集资金全部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余额9,612.41万元(其中:

募集资金本金8,730.55万元,2014年年底累计利息净收入745.10万元,2015年1-3月累计利息

净收入136.76万元),已转出募集资金9,217.8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394.56万元均为募投项目尚

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待保证金到期解付之后,本公司拟将其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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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超募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 年3 月31 日,公司超募 资 金 累计投 入 25,303.55 万元( 其中: 超募资金 本 金

23,773.20万元,利息净收入1,530.35万元),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1)2013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同意使用不高于

3,710.04万元的超募资金购置办公场所,公司已于2013年5月12日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0万元。

2014年12月2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资金未支

付额度3,610.04万元变更为投资石嘴山市星泽燃气有限公司。原项目未支付金额转为本公司自

有资金承担;

    (2)2013年7月10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

金7,800.00万元的价格收购石嘴山市华辰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权,公司已于2013年7月和8月

份支付上述全部收购款项;

    (3)2014年12月2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司决定使用全部

剩余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20,000.00万元对石嘴山市星泽燃气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

收购其45%的股权,公司已于2015年1月支付上述收购款项。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2013 年 3 月 25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的议案》,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子公司杭州谷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谷卡公司)变更为本公司,由本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后续募集资金投入及运营工作。2013

年 3 月 27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013 年 4 月 17 日,上述提案业已上

交至 2012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并审议通过。

    变更原因:出于公司战略的考虑,本公司主要定位于市场营销、技术研发、投资控股;谷

卡公司主要定位于硬件制造。故本公司为实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能更好地运营,有

效整合内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谷卡公司变更

为本公司。

    2. 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金额

    2014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

资项目暨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将购买办公场所项目的未付超募

资金金额 3,610.04 万元转为自有资金支付,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用于对石嘴山市星泽燃气有限


                                      第6页 共9页
公司进行增资以收购其 45%的股权,该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8.33%。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014 年 12 月 24 日,上述议案业已提

交至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并审议通过。

    变更原因:由于总部经济园的建设进展缓慢,尚未与本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公

司尚未支付全部购置款项。基于近年来公司外延式扩张力度加大,为便于资金统一调度,本公

司决定将购置办公场所项目的超募资金额度变更为增资石嘴山市星泽燃气有限公司。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相差 12,340.59 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原    因                                   金额(万元)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本金结余                        8,730.55

     转为自有资金支付的办公场所购置款项              3,610.04

       小    计:                                  12,340.59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5,609.5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共计 5,609.50 万元。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5,609.50 万元置

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额度,

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8 月 25 日出具《关于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签[2012]2476 号)验证。



    (六)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投项目结余8,730.55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20.14%。募投项目出现结余的

原因,主要系本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优化项目设计施工方案,在保证

原有设计方案和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投入比原计划有所降低,合理节省了

部分开支。


                                    第7页 共9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 3,195.80 万元,该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

为公司发展提供核心竞争力,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

致。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8 日




                                      第8页 共9页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339.7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139.5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610.0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2 年                                   6,712.54

                                                                                                  2013 年                                   10,820.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33%
                                                                                                  2014 年                                   1,126.64

                                                                                                  2015 年 1-3 月                            17,479.9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实际投资金   定可使用状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额与募集后   态日期(或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资金额         资金额         额          资金额         资金额         额       承诺投资金   截止日项目

                                                                                                                                            额的差额    完工程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智能燃气表产业基地       智能燃气表产业基地
  1                                                       16,370.72     16,370.72     10,300.72    16,370.72       16,370.72   10,300.72    -6,070.00   2013-6-30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95.80      3,195.80        535.25     3,195.80        3,195.80      535.25    -2,660.55   2014-11-30

         小   计                                          19,566.52     19,566.52     10,835.97    19,566.52        19,566.52 10,835.97     -8,730.55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3                               对外投资                               7,800.00      7,800.00                     7,800.00    7,800.00                2013-6-30

  4                               购买办公场所                           3,710.04        100.00                     3,710.04      100.00   -3,610.04      不适用


                                                                           第9页 共9页
              超募资金增资石嘴山
5             市新泽燃气有限公司               17,403.55    17,403.55               17,403.55   17,403.55                2015-1-31
              45%股权项目

    小   计                                    28,913.59    25,303.55               28,913.59   25,303.55   -3,610.04

    合   计                        19,566.52   48,480.11    36,139.52   19,566.52   48,480.11   36,139.52   -12,340.59




                                                 第 10 页 共 9 页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投资项目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累计产能利用率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序号                项 目 名 称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3 月

                                                            年均净利润
   1     智能燃气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80.00%                              2,377.68   4,667.11     4,740.15            514.19      12,299.13     [注]
                                                           5,331.49 万元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     对外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266.90       831.52             86.91       1,185.33    不适用

   5     购买办公场所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增资石嘴山市新泽燃气
   6                                        不适用            不适用                                                        110.00         110.00    不适用
         有限公司 45%股权项目

           合       计:                                                        2,377.68   4,934.01     5,571.67            711.10      13,594.46

注:智能燃气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自 2012 年下半年起实现部分产能,2014 年 11 月底结项。




                                                                        第 11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