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所要审议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 事项,在会前收到了该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事项的专 项汇报,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 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杜龙泉 沈文新 原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