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金卡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对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2015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 原红旗: 沈文新: 杜龙泉: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